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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去的背影,辅导员还在心中赞叹:如今这样珍惜闺蜜友情的女孩,还真是不多呢。

那个时候,“闺蜜”还没有各种内涵。那个时候,老师们还不知道有种生物叫“拉拉”==

闲话不说,只说凌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学室友后,更能近距离与她接触了。

看着对方渐渐鼓胀的胸部,以及越来越修长的腰肢,凌玉能感觉到对方越来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与春儿第一次见面时,她差不多也是二十岁左右呢。

如今,小雅终于长大了。我的春儿,也快回来了。

春儿回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抱着这样的心思,凌玉很偷乐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着一株自己种下的花树慢慢长大啊长大。

而在长大的过程中,自然不能给别人家将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当晚方思雅夸赞完丹青团长的文章后,凌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学社。

而在入社考试里,她随性写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长的大大夸奖,被直接认命为校刊杂志的编辑之一。

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众的名字。

而在刚入学校没什么追求的方思雅心里,这杂志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呵护与栽培。所以,她认真地听从团长的安排,在大热天去运动会现场采访,做运动会专题报道。

看她如此卖命,凌玉也受了感染,决定认真地写一篇小说。

杂志是一学期出一期,也不算厚,所以自然容纳不了太长的文章。凌玉咬着笔杆想了很久,终于提笔写下了一个中篇……

最终,方思雅的运动会专题报道发了,而凌玉的中篇小说也发了。

坦白说,作为一个大一新生,能发中篇小说是很困难的。毕竟,一学期才一本,页面有限。而像丹青团长这样的真正文学高手,社团还是有几个的,她们一般都是直接发短小说。

凌玉作为一个刚进社团才三个月的新人,能被安排发中篇,确实是因为故事太吸引人。至少,吸引了团长。

丹青自认不是一个泪点太低的人,但看了凌玉的那篇小说,居然忍不住落泪了。

“好文。”她点头。

那是2004年,穿越还没有如此盛行,网络更不盛行。而凌玉的这篇穿越小说,又远不是地摊上的台湾小言穿越可比。短短三万字,将一个女子穿越至古代,爱上了另一个女子,最后又被迫回到现代的故事,讲得让人身临其境。尤其是,最后女主角寿终之时,她的爱人为了不舍缘分至此了结,居然逆天反穿越,来到现代时空,追寻女主……而此时,女主却已经丧失了上一世的记忆……

那种有口难开的无力感,让人读来感同身受。

最终,丹青含泪在那叠稿纸的前面添了一句题记: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做完这些,她亲自约见凌玉,对她说:“你的小说写得很好,我们《春芽》可以发。不过,你小说里面怎么两个主角都是女的。”

“有问题?”

“当然有啊。谁都知道,谈恋爱的必定是一男一女,可你这文里,女主的爱人也是女的。”

“女主的爱人,本来就是女的。”

凌玉苦笑。

丹青语塞。这年头,有点才华的人都有点标新立异耍个性么?她这个文学社社长为什么总要应付这些家伙啊。

调整呼吸,她像应付以前恃才傲物的才子一般,不卑不亢劝解:“这样吧,你把女主的爱人性别改成男的,这篇小说立刻就定了。”

凌玉却摇摇头:“可她的爱人,确实是女的。”

谈判失败。

作为一个文学社的社长,丹青不是没经历过这种刺头才子,也不是没经历过这种谈判失败,所以她也不以为意,而是回去直接把女主爱人的性别换成男性,然后直接出印。

开什么玩笑,再耍个性也要有个限度,哪有女人跟女人谈恋爱的!这可是校园纯文学刊物。

其实,也不怪丹青,在2004年,还没有腐女这种生物,而同性恋的科普,也完全没有到位。很多大学生根本不知道同性恋这回事,或者,即便知道,也觉得是见不得光的,如同《春光乍泄》电影的色调。

总之,不会进入主流文学圈。

但,凌玉从来就不想搞文学啊。

所以,拿到那期《春芽》的时候,凌玉直接退了社团。

“为什么要退呀?你这小说写得多好呀!你简直是才女中的才女,比琼瑶还琼瑶呢!”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方思雅正在寝室里抱着最新一期的《春芽》看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

看方思雅如此,凌玉有点囧:“你在看那篇小说?”

“是啊。”方思雅重重点头,“写得真好。比我在书店租的小说都好!”

“哦?好在哪里?”

凌玉望着方思雅,眼神里有耐人寻味的味道。

“说不上来。就是特别感人。但,好像又不止是感人。”方思雅认真描述,“以前吧,我看琼瑶的小说也哭。看郭敬明的小说也哭,尤其郭敬明的那本《梦里花落知多少》,让我哭惨了。可是,你这小说,似乎不止让我哭这么简单。唔,我也说不上来,就好像……好像我真的跟着女主经历过那些一样。对,就是那样!仿佛我就是那个女主。甚至,那些故事,我都觉得有印象呢。”

“有印象?”凌玉望着方思雅,眼睛深如幽潭。

方思雅给她看得有点心慌:“那个,我的意思,是说……感同身受。对,就是你写得好,很逼真,让我感同身受。”

感同身受么?

只是因为小说写得好,感同身受么?

凌玉颓然坐下,深深叹了一口气。

看凌玉如此,方思雅有些心疼。以为对方是纠结跟文学社的事,于是站起身,握住了凌玉的手:“玉,不管你是什么原因退出文学社,我都跟你一起退。你不要不开心了。”

凌玉抬起头,眼里有了些许光彩。

“可是,你说你很喜欢文学社,想趁大学闲着写点东西啊。”

居然为了我,肯直接放弃么?

“嗨,就那么点爱好,哪里比得上好朋友珍贵!”方思雅也是个鬼灵精,只从凌玉的表情,就看穿了她扭曲的心态,于是赶紧表深情,挽上了对方的脖子,“你呀,比什么都重要!”

“真的?”

凌玉的眼里流光溢彩。

“当然。”

方思雅有些痴。那样流光溢彩的眼睛,竟让人的心猛然一动呢。甚至,让人有上去亲一下的冲动……

唔,一定是刚看完那小说受影响的。

凌玉本就是个感情木头,即便再世为人,也看不懂对方眼里的痴迷。只是仍陶醉在这份独宠里。嘴里仍纠结着:“可是,这是你的爱好……”

“哎呀,毛爱好!我的爱好就是你!老爱你了!”

原本是嘻嘻哈哈的一句玩笑,不知为何,此刻脱口而出,却让两个人都瞬间无声。

咳咳,怎么感觉……有点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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