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儿已经转暖,夜风温柔,姑娘细长的发丝轻轻拂动,绕过他的指尖,缠住他的心。
云臻主动献吻,后面的一切,顺理成章。
年轻男女,心照不宣。
一段儿时间不见,宫枭发现云臻好像又漂亮了。
媚眼如丝,目含秋波,晶亮的眼瞳跟宝石一样。
云臻的嘴巴不大不小,薄厚适中,天生的唇色是樱粉色,很漂亮。
笑起来的时候,唇角弯弯,看起来甜丝丝的。
每次看着她笑,宫枭的心情都会变得很美好。
他也会情不自禁的跟着她笑,情绪越来越明朗。
云臻直接被宫枭带上楼,几乎是被推进房间的。
甚至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
窗外是皎洁明亮的月光,之前给室内通风的窗户忘了关上,有柔和的春风吹进来。
云臻的后背轻轻地撞击在墙上,恰好碰开了房间里的灯。
霎时明亮,犹如白昼。
但是这种亮光还没有持续多久,宫枭就抬手按灭了灯光。
“枭爷,你想......”
话还没说完,就被人一下给封住了。
春日其实是一个很短暂的季节,夹在隆冬与炎夏中间,勉强生存。
但春日又是经常带来美好和奇迹的季节,在这时冰消雪融,春暖花开。
所有不好的事情,都会在这个季节,烟消云散。
“宫枭,你最喜欢什么季节?”
云臻嗓音中裹了一种说不出的慵懒,浅声询问。
宫枭沉吟了片刻,嗓音低醇,“秋天。”
“为什么?”她问。
宫枭抓起她的小手,攥在手心里,“因为我是在秋天遇见你的。”
夏末秋初,他们初次在荒野相遇。
却仿佛认识了一辈子。
永远记得初次相遇的那个场景。
宫枭刚冒着风险从直升机上跳伞下来,刚挣脱降落伞的束缚,开始准备冒险,姑娘就滚落到了他眼前。
当时,他还怀疑是荒野抛尸,却不想竟然是个活的。
人道主义的催使下,他好心救了她,带着她一起逃出荒野。
那时候怎么也没想到,好心救下的一个小姑娘,竟然能成为他的漂亮媳妇儿。
看来有句话说的不错:好心有好报。
宫枭低头看着云臻的手,白白嫩嫩的小手,攥在掌心里的感觉是柔软的。
纤长的手指,樱贝色的指甲,可以完完全全的被他攥在掌心。
云臻挪动了一下身体,躺在他的臂弯之间。
看着月光从窗外渗透进来,在天花板上打下一束光。
“谢谢你送我的情人节礼物。”
沉默了片刻,姑娘突然由衷开口,“我很喜欢。”
“我知道。”宫枭浅声。
“你知道什么?”云臻微微仰起小脸看向他。
宫枭勾了勾唇,“我知道你喜欢。”
“你怎么知道?”云臻疑惑。
宫枭低头看向她,唇角的笑意逐渐变得暧昧,“感觉出来了。”
云臻微微一愣,片刻后,她反应过来,脸颊涨红。
她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悻悻闭了嘴。
“我的礼物呢?”宫枭突然开口。
“什么礼物?”
“情人节礼物。”宫枭长眉轻挑,“你难道没有为我准备礼物?”
“谁说的?你以为我跟你似的,不记得节日么?”
云臻理直气壮的说。
宫枭哼笑,“那我的礼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