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朝抬头,露出一张白皙精致的脸来,上面沾着一道显目的锅底灰,从鼻子蔓延到耳边。
怪他白,这么一点灰到别人脸上,顶多就是看着灰扑扑的,到了他脸上,就显得太过刺眼,像是把白面里掺了灰,怎么看怎么不舒服。
“你回来了。”
“嗯。”
姜唐探头看了看,是一锅汤,不知道加了什么,闻着又香又鲜。
青年握着铲子搅动着锅里的汤,指骨修长白皙,指甲被修剪的很干净,是淡淡的透明色,挽起的半截袖子下,是劲瘦的手腕,纤长好看,姜唐甚至可以看到上面淡青色的血管。
他连做饭都这么漂亮,姜唐一边烧火,一边光明正大的偷看,顾朝专心致志的熬着汤,提醒姜唐。
“火稍微小点。”
“哦。”
姜唐赶紧夹了两根柴火出来。
锅里凝白的汤,咕嘟咕嘟的冒着泡。
又熬了差不多五分钟,顾朝让姜唐把火熄灭。
“做好了?”
姜唐看着他盛汤,站在旁边一脸期待。
“嗯,那个锅里是馒头,我从篮子里拿的。”
“好的。”
顾朝做了一菜一汤。
兔子煸土豆,玉米青菜汤。
除了兔子肉,其他全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家常干粮,顾朝却做成了山珍海味的模样。
这汤颜色漂亮,黄色的玉米粒配上绿色的小青菜,光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兔子肉鲜香诱人,应该是加了冰糖,整道菜呈出焦糖色,好看极了。
家里有些冰糖,是姜唐从大队里领的,每家每户一年可以领一小包。
平常人家都是省着给孩子泡水喝,一包冰糖够喝一整年,而顾朝一顿,用了大半包冰糖。
姜唐知道冰糖珍贵,心里却无多想法。
本来就是留着吃的,省着吃还不如做顿好的。
“随便做了点,手艺不好请见谅。”
“没有,看着就好吃。”
姜唐拿起筷子刚准备吃,突然想起什么,立马便站起来走向摆在正中间的大桌子,然后从抽屉里取出一双崭新的筷子。
“这双给你用,你自己拿去洗洗。”
顾朝看着面前这双竹筷,轻轻推了推眼镜,没说什么,直接接过筷子放到盆里洗了洗。
姜唐不管他,直接夹了一块兔子肉塞进嘴里。
又鲜又香,兔子肉软嫩弹牙,一点都不柴!
活了这么久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肉,再想想昨天那盆兔子肉,姜唐流下了乡下人没见识的泪水。
城里人都这么会吃么?
还是顾朝其实是个厨子?
怎么做的饭这么好吃?
吃过一次之后,姜唐意识到,自己以前做的菜就是猪食。
顾朝紧着自己面前的菜夹,慢条斯理的吃着,无意间抬头,就见面前的姜唐吃的兴致勃勃,腮帮子鼓鼓囊囊,吃的很快,但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一口馒头一口菜,开心的眼睛都眯了起来,从对面看,像一只仓鼠。
被姜唐的好胃口影响,顾朝比平时多吃了不少,等放下筷子,都隐约觉得有些撑了。
“你要多吃点,下午干活会饿的。”
姜唐一边喝汤一边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