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盛夏,最先浮上你心头的,是她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对着你妩媚地微笑。那是她从未展露过的笑容,一点也不生硬,柔和得无与伦比,在某种意义上,这笑容比天真少女的笑容还要打动人心。
我所拥有的青春之花,在这一刻怦然绽放,拥有菱角分明的外形,拥有动人的花香,拥有美丽的颜色,我仿佛等待的就是这一刻,无与伦比的美丽。
没有什么是可以永恒不变的,后来老板把“时光廊”酒吧翻新了一番,整修成了面目一新的漂亮、新潮的酒吧,酒吧老板虽然仍同以往一样每天整理着散乱的酒杯,但是老顾客认为还是从前的好。
在我的记忆里,有关于小镇的记忆,我首先就是能想到那两棵高大的皂荚树,再然后就是树下一如既往的酒吧,即使没有多少人,也要坚持到十点才关门,有的时候会更晚。有时候在夏夜里,不忍睡觉的时光,我也会到老板的酒吧帮忙收拾杯具,扫一下地。
精神如同海滩上沙砾的年代,唱片机孤单地放出当时的单调旋律,已经成为人走进酒吧的第一个幻象,“老板,一大杯啤酒”,然后坐在靠窗子的沙发上,在窗子的里边能看到外边街道的情景,有一个老爷爷挑着扁担卖着自家里种的菜,人们来来往往看着买着,一转眼间,街道上又空无一人了,回过神来,不知道啤酒已经放在了自己的面前,忍不住就是一大口啤酒,不觉苦涩之意从从心开始弥漫全身,看着自己黑色的公文包,听着风一样的音乐旋律,喝着苦瓜一样的酒,年轻人第一次出现深深的无力感,不只是对于自己,更是对于生活,对于未来。
老板都懂这些微妙的情感,有一次我在酒吧的桌子上写作业,老板给我倒了一杯水,
老板:“你觉得我们的酒吧改成伤心酒吧怎么样?”我大概也知道是什么意思,可是,人又不总是伤心的,也许只是见到酒吧每天都有伤心的人,是一个伤心的人聚集地吧,所以才错觉地认为人都是伤心的,如此而已。
我:“还是叫时光廊吧!这样比伤心要好一些吧”,老板点了点头就又回到了自己的吧台前擦着酒杯,我写完作业,把自己的杯子刷好,放在盘子里,和老板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回去了。
有好多个时光片段我都是自己一个人背着书包默默地前进,走向家里。回到家里,把书包放在床上,感觉全世界都在转个不停,这是出了酒吧后,在家里的第二个幻象,听着熟悉的音乐,却不知道要表达什么,神情恍惚,呆呆木木,一只灰色的麻雀飞过黑色的天空,仿佛什么也没看到,只听到一阵急促而又紧张的声音。
在家里也能听着音乐,爸爸喜欢听英文的歌曲,用的不是唱片机,而是录音机和磁带,我听不懂,所以有好多的旋律都在我的脑子里,只是后来听到同样的旋律,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这首歌表达的情感是什么。
起来,换了一双拖鞋,跌跌撞撞去了厨房,看着妈妈正在给马铃薯削皮,皮准确无误地都掉在了垃圾桶里,看着我走进来,
妈妈:“去看会电视吧!饭,妈妈一会儿就好,等一下就行了”,我并没有转身就过去看电视,而是走向马铃薯,
我:“我来削皮吧妈妈,电视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去做点事情呢,我也要学会自己做饭”,给了老妈一个自信的微笑,我开始第一次做削皮的工作,起初老妈还是不同意的,不小心就会划伤手,我还是小心翼翼地把皮削完了,
然后,老妈用刀切成块,放在油锅里炸,看着逐渐变成金黄色的马铃薯块,我第一次觉得美食是一件神奇而又神圣的东西,看着上下翻飞的马铃薯块,我又遇到了第三个幻境,我曾想过让这个画面静止,夕阳透过玻璃窗斜照在锅里,自己满脸笑容地为家人制作晚上的美食,为了一天的辛苦,也为了一份爱,一天中最大的祈盼,就是能吃到一顿可口的饭菜,以安抚劳累的心灵。
炸好的马铃薯块,放在盘子里,看着很有食欲感,然后又把胡萝卜块和洋葱块和辣椒块放在锅里炒,当然之前是要放一些糖的,如果喜欢其他的口味也是可以的,比如放醋,就成了酸酸的,最后再把马铃薯块倒进锅里,就成了一道菜,虽然我不知道这道菜有怎样的一个名字,但是却是很好吃的一道菜,甜甜的。
在那个充满不知所以的年代里,音乐倒像是洪水占据了大部分的内心空间,在充满忧伤的生活里,仿佛只有音乐能让我安然入睡,有时候也感觉并没有如此的糟糕,只是自己把自己封闭的太久,心,不自由而已。
时光倒流回了宋朝,还是苏东坡的事情,随着竹萧的音乐,即兴跳舞,发挥内心情感,不就是一点疯狂的表现嘛,话说东坡会吃会书会作诗,我感觉自己倒是和他有些相像,换句话说都是性情中人,东西好吃,就是当下最大的快乐。跟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官,吃什么亏,都没有太大的关系,让人一提到苏东坡,就会亲切敬佩的笑。
再回到我们现在的时间,竹萧和即兴跳舞,改成了只能循环播放的录音机和磁带,虽然省力了,却感觉少了一些温度,也许在当时对于当下我没有任何多余的情感,只是后来背着包离家的时候,才感觉如此怀念那时候安静的时光,不用远离,也不会想太多,吃饭学习睡觉就已经足够塞满自己的生活小空间了,不想被打扰,也不想被吵醒。
在多么安静的时光
我曾宁静地幻想
小猫与我的世界
会不会只差了一跃的绝望
我看着轻轻的鼻尖
像是童话王国的山顶
一呼吸
吹来远方正在下的雪花
我也喜欢在没有人的地方即兴发挥自己,因为不知道会带来怎样的体验,所以就不计较什么,为自己唱一首瞬间写出的歌词,在自己的脑子里形成的,然后根据自己脑子里突然闯出的一段旋律,尽情的演奏出来,就是美妙的天堂之曲,然后去补充完整,就是这种天马行空的状态,才会写出令人惊艳的歌词,是为自己的创新。
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一直都是我非常喜欢的旋律,也是在不经意间灵感来的时候创作出来的,这几乎陪伴了我整个少年时代的旋律,依然不停的在我的脑子里想起,只要有空闲。
我也会跟着音乐情不自禁的跳舞,虽然不知道自己跳的是什么舞,但是心是随着音乐自由的,这种感觉一次便终身难忘。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这些旋律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了一段时间,但是却一直都在,只要你能想起他,当初感动的心情会瞬间弥漫全身,和少年的时候一样,一切没有改变。
所以说才叫,不见的,永恒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