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本质上来看,高杰、左良玉等武将的藩地割据形成,本不是在为明室收复“失地”中作出过什么贡献,而是在“策立”上对朱由崧个人有功。就弘光而言,也需要凭借他们的兵力慑服江南士绅;这些武将们也自恃有功,天子乃我辈所立,从此骄悍跋扈,一味麕集于南直隶江北地区争夺“善地”以自肥,进而挟制朝廷。
因此说,这样的军队,不要说进行北伐收复失地了,连自保南明也都是难上加难了。
弘光这个南明朝廷,就是由武将拥立和操纵,皇帝和文官们从来驾驭不了武将。武将既不以是否为国出力受赏罚,而是靠挟制朝廷加官晋爵,一旦形势不利,就会倒戈相向,保全自家富贵。
总而言之,南明立国之初,底子就没有打好,作为关键人物的史可法没有断然决策迎立福王朱由崧,利用皇权稳住大局,收拾残疆,是重大的失策;朱由崧眼看有当不上皇帝的危险,急忙派人召镇将拥立,授以“定策”之名。从此武将专政,国已不国。
而军阀之间又是矛盾重重,勇于私斗,怯于公战;文臣或依附某一军阀为靠山,或束手无策,放言高论者有之,引避远遁者有之,只能坐看江河日下,国土沦丧。
此外,文臣们的内斗也是愈演愈烈。
在明末,党争已经成为朝政的“主旋律“。它贯串于万历以后整个朝廷的政治生活中,一直延续到南明。崇祯在位的十七年间党争基本上限于在朝、在野的官绅当中;随着弘光朝建立以后,军阀势力介入,朝中文臣往往以武将为靠山,使党争变得更加复杂尖锐。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党争是导致明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弘光朝从酝酿建立开始,就发生立福、立潞的争议,实质上是不同利益集团为争夺新政权垄断地位的一场争斗。
弘光即位以后,全国其实已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大平、大顺、以至张献忠的大西政权都面临一个争取人才为己所用的问题,弘光政权也不例外。
在争取人才方面,史可法是比较清醒的,当他起草监国诏书时,原稿起用废臣一款内有“除封疆(指任职期间所管地方失守)、逆案、计典、赃私不准起用”一语,他认为“国事之败坏非常,人才之汇征宜广。未可仍执往时之例”,把这句话删去。可是当一两天后正式发布时,连史可法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仍照原本发出。
要知道,现在全国有经验的官员是屈指可数的,所以在这时候。应该按照三国时期曹操所制定的“唯才是举“来笼络人才,而那些人才的小毛病就应该暂时先放在一边。
可是南明的这个做法,立刻把这些身有瑕疵,却有能力的官员都拒之门外,推向了敌对势力的这一边了。
可是集中于南京附近,江浙人文荟萃之地的一批官员(他们大多是东林——复社人士)有一个如意盘算:一方面趁着北都陷没,朝臣除极少数“死节”以外几乎都投降了大顺和大平政权成为“从贼伪官”;另一方面又以不准起用“逆案”等旧例为理由。阻挡另一批在野官绅入仕,这样可以为自己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部要津铺平道路。
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东林——复社官员担心福王朱由崧即位可能掀翻逆案,使自己在政治上失势。然而朱由崧不得不凭借武将们的支持登上帝位,由此形成武将无功封爵、跋扈自雄的局面。武将们的遥控朝政,使东林——复社党人垄断朝政的图谋遭到重大挫折,这本来是他们自己种下的苦果。
然而,一贯以清流自命的东林——复社骨干从来不肯承认自己私心自用。而是集中火力攻击后来起复的阮大铖等人,似乎事情全坏在这些人乱政,掀翻逆案,正人君子连袂而去,众小翩翩入朝。当然,阮大铖这些人在党争方面其实与东林——复社官员是一丘之貉。也就是比较一下谁更烂罢了。
其实在弘光初立的时候,大臣多是东林—复社人士心目中的正人君子。可这种局面没有维持多久。姜曰广、高弘图、张慎言、刘宗周等人相继被排挤出朝。可这并不是阮大铖这些人推翻逆案的结果,完完全全都是为了争权夺利,官员们互相倾轧的结果。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些致仕回家的大臣根本没有料到大平军会迅速南下。他们原以为可以雍容有度地在家乡或借寓之地(如张慎言)过乡绅日子,等待朝廷局面改观时再东山再起。留一个以退为进的后手。不过。这些大臣们再一次失算了。
于是在朝廷中,大臣们矛盾激化,每日进行着旷日持久的唇枪舌战,反而置国事于不顾。一些有识之士也感到国难当头,应当捐弃门户之见。可是这种有益的建议立刻被淹没在互相攻讦的奏章中了。于是,弘光朝廷一直是在大臣和军阀的钩心斗角中苟且偷安,在内讧中粉墨登场,在内讧中苟延残喘,也不知道会不会在内讧中分崩离析。
所以当吴世恭看完了这些《情报汇总》以后,心中是大定,南方的南明小朝廷也是不足为惧了。
虽然现在的南明兵力还是很“雄厚”,左良玉有着近二十万兵马;黄得功有着三万五千人;高杰有着三万部队,但其有着骡马近九千;刘良佐有着二万三千多人马,还有一些南方的地方部队。
但大平军安排在南方的十几万部队和地方武装,足以抵御他们的进攻了。再说,现在的大平朝的战略重点,并不是在南明弘光朝,而是在北方清军这一边。
当时赶到京城以后,汝宁军也组织了追兵去追赶出关的清军。因为骑兵也不多,又忙着安定京城附近的局面,所以最终汝宁军也没赶上清军出关的大队人马,救出来的汉民也只有一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