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光起码的智商还是有的。从交谈中,他就慢慢理清了这事的来龙去脉。
刚一开始,合力玩具应该真心的要做一番事业。甚至在吃撑了以后,他们依然想要引入容光这个战略投资者,希望能够解决资金链的危机。
事实上,如果没有容光突然的蝴蝶翅膀,也许合力玩具就这么一直半死不活的维持着,直到出现一个接盘侠。也许最终也会破产,但那就是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起码各方都有了心理准备。
然而容光的出现,仿佛像是催化剂。那个家族突然发现,也许还能卖个好价格?如果能把股价炒高,最后成功套现,那么自己不就能顺利上岸了吗?运气好的话,还能大赚一笔?
于是合力玩具就收购了那个什么银矿,一方面掏空公司资金,另一方面也能炒高股价。至于容光?他不就是要个壳公司吗?并且都是生意人,生意场上讲究和气生财,完全可以好商好量,大家配合着继续割韭菜!
没想到这样的如意算盘,容光却突然不玩了?不玩了?玩了?了?
如此一来,等于合力玩具瞬间崩盘。情急之下,那个家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一方面,利用容光的名气继续炒作,并且套现了一部分的股票;另一方面,开始了肆无忌惮的行动,到处借款欠债,并且处理掉了身边所有的财产。
应该说,这样的手法是相当粗暴的,随时都可能爆雷。不过那个家族就比较幸运,在爆雷的前一刻,他们带着骗来的现金金蝉脱壳,移民到国外去了。
而在这个诈骗过程中,银行和吕明远方面应该没有参与,但他们至少都是在默许纵容。就是没想到,那个家族胆子竟然那么大,最后连他们都一起推到坑里去了。把所有人都闹了个灰头土脸。于是外界的反响才会那么大。
……
有一说一,到了现在,容光依然还处于懵逼状态。像这样的奇葩事件,他根本就是毫无经验的小白啊?
不光是容光,连晴姐这些公司高管都是一脸懵逼。他们“哗啦啦”来到容光的家,商量了好一阵,依然毫无结果。到最后,有人就小心翼翼的提出建议:“光少,本来就不关我们的事,咱们不搭理不就行了吗?只要时间够长,谁还会记得这件事呢?而且咱们也是受害者!”
立刻就有人提出反对意见:“那不行,万一事情闹大了呢?光少需要公众形象,那会影响到票房!”
“那你说该怎么办?你说个解决办法?”
“办法我不知道。但公众形象才是最重要的!只要公众形象在,票房代言什么的都会有。如果毁了形象,那就没有以后了。”
“你说的轻飘。那是一个上市公司,而且还是个烂摊子,难道让光少去救吗?就算光少愿意去救,都不知道里面还有多少的大坑小坑?万一以后再爆雷,那才是玩大发了呢。连公众形象都保不住!”
“我又没说去救!就不能……捐款?意思一点点?”
“……”
容光心中在权衡着利弊,他已经逐渐的冷静下来。
如果是普通商人,当然可以选择撒手不管。但容光自己就不行,对于公众人物,老百姓就有着很高的道德要求。许多时候根本就是不讲道理的!
比如说,刘天王的天幕影业事件。当时其实有机会上市割韭菜,但刘天王为了维持形象,他就断然拒绝。宁愿付出大笔赔偿金,并且问向太借了5000万应急。
事实证明,明星首先需要考虑自己的公众形象,至于生意上的利益,那反而是其次。
另外就是……时代变了。沉默是金这种公关手段,已经不怎么好用了。进入到互联网时代,就需要及时灭火,而且还需要特别注重细节。
再举个例:王宝宝的婚变事件,很着名的公关事件。就像谢霆峰,他在人类小电影精华后,事业和声誉都受到极大的影响。而王宝宝就几乎没有。应该说是相当优秀的公关。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就是在这次公关行动中,其他方面都做的很不错,但有一个很不起眼的细节问题,差点儿让王宝宝直接翻车。
怎么?不信是吗?
不知道有没有人记得,当时王宝宝在律师团陪同下,还有一大群记者的尾随,到一家家银行查询自己的钱,没想到都被自己前妻和经纪人给转移干净了?最后他们就来到了法院起诉,当得知身边没有足够的起诉费,王宝宝就在法院门口当场流泪,还打电话给朋友借钱?(听说就是陈思成,他对朋友还是挺仗义的)
有没有印象?是不是感觉到没什么问题?
卧槽!你这是王牌律师团啊?这群名律师居然不知道法院起诉需要起诉费吗?当银行出门的时候,王宝宝就应该流泪借钱,怎么会去了法院后才知道呢?你说不是表演,那也要有人信啊?居然你在起诉的时候都要飙戏,那怎么证明,你之前就不是在撒谎呢?
这就是不注重细节,表演失败!你特么的在公众面前飙戏?谁设计的这个悲情桥段?放学后留下来,保证不打屎你!
说实话,也就是王宝宝人缘好,他在这时候也是很受同情,没人计较这个细节上的差错。而且他的前妻比较傻,根本就没有发现。
要不然,就把王宝宝拖到泥潭里一起打滚,保证让王宝宝焦头烂额。
当然,现在时间过去那么久了,也不会再有人计较了。就当成笑谈趣闻吧!
由此可见,公关无小事!再这么重视也不会过分。
考虑了一会儿,容光终于有了决定:“先这样吧!马上给各大媒体公开声明,主要有两点:第一点,公开辟谣,用最强烈的语气,表示对这种欺诈行为的强烈愤慨。并且说明我也是受害者,会配合香港方面的调查,一定向香港法院提起名誉权的诉讼。赔偿金额越夸张越好,并且绝不接受和解。”
听到这里,公司的律师就提醒道:“光少,虽说我不懂香港法律,但道理应该是相通的。这官司应该能够打赢。但诉讼费用相当高。那几个人也逃到了加拿大,根本没有引渡协议,也没办法执行?”
容光微笑道:“不考虑执行的问题,能不能拿到赔偿金都没关系。要的就是绝不妥协的态度。再去找加拿大的律师,如果有可能的话,同样提出诉讼。官司打输了都不要紧,关键要让公众看到,我们已经被气的发疯!注意:一定要请金牌大状!那种气的发疯的气氛!”
众人都点点头。这也是应有之义,用法律手段来澄清谣言。虽说这就是亡羊补牢,但比什么都不做来得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