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着宋勇从网络上,提前所下载过来的那些资料,上面说像是制陶和制瓷器,最好的材料是白色的高岭土为最佳。
可惜的是,宋勇之前在灰兔新村的周边区域,根本就没有发现这玩意的存在。
而在他下载的那份资料上也说了,如果真没有高岭土的话,用一些粘性比较大的红土,那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然而就是邪门了,灰兔部落的周围连这种红土,也貌似没有人见过。
这就对宋勇规划中的制陶产业,不得不说是造成一个相当大的难题;在没有找到合适的泥料前,他还真不敢开展制陶产业。
虽然说只要手艺好,很多普通的泥土其实也都能行。
但是,宋勇这不是没有什么手艺么!那么为了增加成功率,不至于在当场示范的时候翻车,也只能实在材料这方面提高要求了。
所以,在看到了这些红土之后,宋勇立刻就是来了精神。
他现在可是连肚子也不饿了,跳起来就对氓吩咐着:“走!先带着我去看看,你们这些泥土实在哪里找到的。”
这样的说法,主要是宋勇想看看那一块红土的范围,在储量上能有多大。
要是面积足够的话,这里将是今后一个重要的制陶原料来源。
虽然说这里离着村子距离有点远,但是只要一次性带上一、两百人来背上一趟,照样足够做上好久、好多的陶罐子。
氓取回红土的地方,离着临时宿营地的位置,同样是没有多远。
不过是步行了两、三分钟,在转过了一块高大的石头后,宋勇就看到了在一大块向阳的山坡上,全是这种红色的泥土。
整体的面积加起来,少说有着个方圆的好几里地。
话说!以光是以目测中这些红土的存量,宋勇就有着足够的自信,让整个西南区域的土着群众,用上灰兔部落出产的陶罐子都足够了。
可是现在宋勇的眼里,却是彻底的无视了一大块红土地资源。
因为此刻占据了他视线,吸引了他所有注意力的东西,就是这一面山坡之上所稀稀拉拉生长在灌木丛周围的生物:野生的小麦。
‘咚~’的一声闷响之中,氓被宋勇一脚踹翻在地。
不提在毫无提防之下,被一脚踹翻在地的氓,此刻那是一脸的懵逼,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又做错了。
而对于宋勇来说,一脚踹在了氓身上后的真实感,那种脚底板传来实打实的受力程度。
无一不在表面了一点:他眼前所看到了一切都是真的,而不是他过于的期待着能找到五谷,所出现的美妙幻觉。
眼前美好的发现,让宋勇整个人都激动的哆嗦了起来。
还在地上没有爬起来的氓,很是酝酿了一番情绪后,总算是给自己鼓起了勇气,想开口问上一句:“勇哥,你老人家为毛要踹上自己一脚?”
也算是死、也要死个明白不是!
问题是他才嘟囔着准备开口,却是见到了他们的勇哥,猛然间就是‘嗷~’的一嗓子吆喝了出来。
然后,一溜烟的向着那边山坡冲了过去。
可怜的氓嘴里的哪点小疑惑,立刻就被他们勇哥的举动给吓回去了;一时间连倒在了地面上,那个侧身斜躺的诱惑的姿势也不摆了,连忙追了上去。
眼见着都快天黑了!可不要让勇哥出现了什么危险才好……
剥开了一颗麦粒之后,放到嘴巴里稍微的咀嚼了一下。
在感受到嘴里那种丰富的淀粉之后,宋勇对于这片野生小麦的出现,再也没有了任何的怀疑。
接着,他在即将下山的夕阳中,努力的估算着这一片野生小麦的数量。
这块有着野生小麦生长的向阳山坡区域,看起来面积倒是挺广的;对比起来的话,要比灰兔新村所在城墙内区域,还要宽阔了近一半的范围。
可惜的是,野生小麦生长的密度有些稀稀拉拉,更多的则是各种的杂草和灌木丛。
在一个平方的范围之内,基本上也就是两、三株野生小麦的样子;要是能有着五株左右地方,已经是最充沛的所在了。
至于在具体的产量上,宋勇的估算结果不是那么的乐观。
野生小麦植株更加的低矮,麦穗也远远没有现代位面它们那些远房的亲戚,能有那么的丰满和结实。
宋勇心中估摸着,要是将所有的麦粒都采摘下来的话,能有个千把斤就算不错了。
而一亩田地,按照华国鲁省那种精耕细作的密集播种方式,最少都需要播种十斤麦子作为粮种。
如今宋勇手头的空置的土地倒是非常充裕,不用采用这么密集的播种方式。
但是宋勇估摸着,再怎么节省也得播种上三斤左右的麦子下种。
也就是说,这里的麦子也就是能播种三百亩土地,距离着他那五千亩的巨大种植范围,还有着老鼻子远的差距。
并且,这里的一千斤左右的野生小麦,还没有全部成熟。
其中有着黄灿灿色泽、看起来应该成熟的种子,不过只有三成的模样;剩下的那些还带着青绿颜色的麦穗,宋勇都不敢现在就下手。
万一要是提前收割下来,不能当成种子用的话,那麻烦和损失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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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能够发现这么多的野生小麦,总是一件让人非常值得开心的事情。
眼见着太阳逐渐落山,宋勇也不至于傻到马上就带着人,连夜将成熟的小麦给收割下来;一切收割行动,还是等到明天的天亮之后再说。
在搞明白了勇哥发狂一般的动作后,氓也是从最初的担心变成了狂喜。
随后的时间里,宋勇带着无比欢快的心情,终于有心思来摆弄他的叫花野鸡了。
红泥加入了一些清水之后,很快就变成了粘乎乎的半干泥浆,显示着这种红土对于制作陶器,那无比优越的特质。
只是现在饿坏了的宋勇,可是没有什么心思来摆弄这些。
在他的双手不断的涂抹中,很快七只肥嘟嘟的野鸡,就变成了七坨大号的泥团;这些泥团直接被盖上了一层的炭火,上面再架上了大火烧烤了起来。
与之同时,一个用石头搭建的简易土灶上,架上了一口洗干净了大贝壳行军锅。
里面在装了大半的清水之后,很快就被烧开;顺带着加入了一点切碎的肉干,还两把嫩绿的野菜,立刻就是一锅清淡解腻的菜汤。
宋勇在忙活着叫花野鸡的时候,荒也从外面搂回了大把的艾草。
艾草被加入了火堆中燃烧起来后,虽然产生的味道不是那么好闻,但是众人头顶飞舞的如同是轰*炸机群一样花腿大蚊子,可是一下就被寻走了。
顿时,所有人的心思都变得安静了下来。
在这种无比寂静的野外,守在了明亮的火堆旁,等候着晚餐食物的逐渐成熟;一时间,宋勇的心情越发的好了起来。
在敲开了一团泥团的时候,宋勇的好心情达到了极点。
主要是将泥团敲落,显露出被包裹在其中的芭蕉叶之后,一股远比小店烤肉串都霸道的诱人香味,立刻是扑鼻而来。
那种野葱等佐料混合着鸡油,在高温的激发下产生的香味,宋勇觉得是没有人能够抵挡。
都不顾上鸡肉的烫手,宋勇飞快打开一块芭蕉叶,先是一刀剁下了连着一串脖子的鸡头,扔给了同样是坐立不安的二哈。
然后在他轻轻的拉扯中,一个少说都有大半斤的鸡腿,轻易的就被扯了下来。
在之前的焖烤中,整只野鸡的肉质都变得酥烂无比了。
最终,当宋勇咬了一口滚烫的鸡肉,当鸡肉的汁水在嘴里爆发出来的那一刹那,他是觉得今晚的星空都明媚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