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戎从怀里掏出一枚耳环,耳环坠上吊着青白透光的玉珠,款式简约淡雅,一看就是世间少见的美玉。
他轻抚着玉珠摩挲,随即抬手戴在女人的耳朵上,借着月光的色调淡淡叙述。
……
那是在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天,七岁的男孩讨饭讨到独孤家门口。
家主独孤忻看他可怜,让人拿了几个馒头和御寒的旧棉衣给他,还说如果饿了就来这里拿些吃的。
就这样,男孩儿乞讨的生活有了定点,独孤家附近百米就是他每天的活动范围。
一天,有伙贼人夜里闯进去,偷走了当时还在牙牙学语的大小姐,男孩儿不敢与之硬抢,想要偷偷跟着贼人探到蜗居之地,再回来告诉独孤家主去营救大小姐。
可是,他只有七岁,脚程根本追不上行动敏捷迅速的贼人,只好大声喊叫,希望引起别人的注意。
这喊叫虽然唤醒了独孤家的侍卫群体出动,也惹得贼人朝他胸口砍了一刀。
后来,大小姐成功被救回,男孩儿也因提醒有功被独孤家收为下人。
许是有这一番经历,大小姐自小就喜爱跟男孩儿玩。
那时年岁小,他被院中的一位武林高手看中,收为义子学起武功。
大小姐最喜欢的事,就是搬着小马扎坐在台阶上看他练功。
义父开玩笑让她给他起个名字,说大小姐赐名是无上的荣耀。
小女孩儿那时正在学古籍里的谋略,看着消瘦的男孩儿略微沉思,便取出了将帅的称号——元戎,希望他像书里那些骁勇善战的将军一样,刚毅无比,所向披靡。
年纪太小的女孩还不理解独孤这个姓氏代表什么,只天真地让所有人随爹娘一样唤她九娘。可是元戎这样叫的时候,却被一记白眼呵停,小女孩嘟着嘴撒娇:“你不许叫九娘!”
男孩儿低下脑袋,声音中充满失望:“知道了,大小姐。”
女孩又是一记白眼:“也不许叫大小姐!”
元戎顿时语噎,再想不出别的称呼:“啊?那我叫你什么啊?”
独孤九的小肉脸弯出两个酒窝,歪着脑袋甜甜地命令他:“九儿,元戎哥哥以后要叫我九儿,记得了吗?”
“记得了!记得了!永远都记得了!”
两个孩子对视着傻笑,纯真到极致的笑脸,没有一丝被世俗染指的他意。
从此以后,相差六岁的两个人几乎形影不离,他是她的保镖兼玩伴,她是他的梦想和希望。
独孤家声名显赫,九儿刚刚长到豆蔻年华,上门提亲的人几乎踩破了高高的门槛。
上到王宫贵族,下到豪门城富,但凡家中有未成亲的男子,无论年岁几何,都想登门跃跃一试。
独孤忻只有这一个女儿,整个家族都将其奉为掌上明珠,何况已经足够有权势,并不在意“结亲攀高”这种事情,便向所有来提亲的人放出话:待到爱女成人,佳婿由女儿自行定夺。
独孤九在自己十六岁的成年礼上,当众宣布“已有心上人”,这些觊觎之人才了了心思,转而攀亲其他家族。
独孤忻和夫人是看着两个孩子长大的,对元戎的品性也很了解,笃定女儿所谓的“心上人”就是他,渐渐开始着重培养起来。
从授受兵法,到所有侍卫的独门绝技。在那两年,元戎几乎废寝忘食地学习本领,以求为心爱的女人完成嫁予将帅的梦想。
皇天不负有心人,二十四岁的元戎终于有机会成为独孤忻的左膀右臂,随他一起出门办事,或者保护他到各处去。也是这样短暂的分离使另一个人插入他们的生活。
杨荐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他随父亲到独孤家拜访,可是刚好与外出办事的独孤忻和元戎错过,府里只有独孤夫人迎接待客。
一阵寒暄过后,杨父起身告辞,可是杨荐突然腹痛难忍,情急之下借用后院的茅厕,这才看到了正在为元戎学做鞋的独孤九。
弯眉杏眼,人面桃花,灿如春华,姣如秋月,他忽然明白了书中描述的绝世女子应该长成什么样子,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
年少轻狂的杨荐仅此一见,便把独孤九当作终极目标,誓要娶回杨家成为自己名正言顺的夫人。
于是,家世、权势处处不如独孤家的杨家公子,改掉了浪荡纨绔的性子,昭告天下,一心追求心中可人。
元戎出差回来的时候,路过胭脂铺子想要为九儿带些礼物,可询问了几家都没买到新鲜制成的胭脂水粉。
这个季节的花卉都已经败落,再想买到新鲜的得等到来年春天,无意间探问得知,城中最好的胭脂和最贵的首饰都被杨公子定下了,每日一件,送到独孤府。
胭脂和饰物都是女人专属,元戎即刻猜到那些东西是给独孤九的。
虽说他对青梅竹马的九儿万分信任,可还是架不住胭脂铺老板娘的啧啧之词,心绪波动快步奔回府里。
事有凑巧,进门的时候恰好遇到一位玉器店老板来送货,虽说那货物只有巴掌大小,可一看外面红木鎏金的首饰盒,便能猜到里面的东西价值不菲。
他叫住了那人,想要看看里面是什么宝贝,老板灵机一动,一边动手打开盒子一边说道:“这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翠种,也是我铺子里的镇店之宝,换做他人,是连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的。今日既然有缘与大人相遇,我也该交您这个朋友,您打眼看看。”
盒子打开,一对清雅温润精致无比的耳坠跃然于眼前,绿白相间彼此融合,细看这珠子并不是光洁的圆面,而是雕刻着暗纹花样,似山水似云雾。
元戎看到它的第一眼,便决定要把这东西买下来送给独孤九。
“老板,这东西我也喜欢得紧,您看能不能割爱于我,在下绝不还价!”
老板精明的眼神泛起亮光,装作为难:“这……实不相瞒,大人,这物件是杨公子早就定下要的,半路易主怕是不合规矩……”
生意人的精明,在于说话不会咬死,总给自己留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