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文明中,有一个波斯帝国,有一个赫赫有名的波斯帝国皇帝叫做薛西斯,这个家伙手中有一支相当强大的军队,号称“长生军”!
也就是不死的军队!
他们勇猛无敌,穿着刀枪不入铠甲,就算不小心中了一刀,也不是致命,哪怕这一刀是刺中了他的心脏,也不会死。
当然,这只是传说而已,现实中,这支军队仅仅是战斗力强悍,装甲在当时的文明世界中算是很坚固的,因此很难被敌人击破,所以很强大,经历几次大战没有多少减员,因此叫做长生军。
但是传说中,这支长生军可是很了不起的!有的传闻说这支的士兵是死士,从阴间回到阳间的,因此是不死的!也有人说这些人有着钢铁一般的皮肤,所以砍不死,更有甚至说这些人,无论受到怎样的伤害都能瞬间愈合伤口,永远不会死亡。
传说就是传说,永远都会成为现实的,那只是文学作家的一个噱头罢了。
但是……
可想而知,如果真的有这么一支不死的军队,那在这个世界上,当真就是无敌的存在了!如果你再有一个可以杀死一切生命的武器,那你就更加无敌了!毕竟你可以杀死你的敌人,但你永远不会被敌人杀死,这一战不需要任何战术,只要碾压就行了。
此时此刻,在太空中长途奔袭人类征服者大军,配备这可以分解一切的离散炮,又有目前已知物质中最坚固的强相互作用力材料作为铠甲,他几乎可以抗衡宇宙中全部的物质。
人类的征服者舰队,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支杀不死,但又能消灭掉一切的军队!他们几乎成为了无敌的。
因此这一战,似乎没有什么悬念了!
他们就是现代的长生军!
“克拉克,李宣疾,你们真的很幸运,作为一个军人,你们站在了一个巅峰之上,而且是空前的,拥有绝对历史意义的巅峰!如果人类文明能永恒蔓延的话,你们今天的壮举将会被永世流传,人类的征服者舰队也将成为不朽的的传奇。”奥德修斯用着似乎很羡慕的语气说着,的确,队伍艾勒米的智能舰队来说,它们最初的目的并不是战斗,只是常规飞船,因为奥德修斯的求助信号才赶过来的,此时,他们将面对人类为了战争而诞生的征服者舰队,怎么看都不太公平,但战争永远没有绝对的公平,为了赢得战争,必须制造出高于对手的不公平,才能取胜。
听到这话,李宣疾摇了摇头,“有什么好羡慕的?”
“还不够被羡慕吗?作为人类的军人,作为原本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你们却能带领这个时代的军队,带领着这样一直拥有最坚固的强相互作用力材料飞船,配备着能分解一切的离散炮武器的军队,去迎战人类第一次面对的外星人战争,而且是第一次反击战!这还不算,你们接下来要面对的战争,将会以碾压之势横扫对手!创造一个人类军事史上的传奇,而且是第一个传奇!难道……还不够骄傲吗?这种荣誉,有的军人三生三世都遇不到。”奥德修斯说着。
还真别说,奥德修斯这番话的确很有道理,他们的确赶上了这么一个完美的时代!当然了,这个完美也是相对于军人荣誉的这个角度而言了。
毕竟,没人觉得这个时代是完美的,起码地球人是想这样。
因为没人觉得战争是什么荣耀的事情,只有战争的意义和胜利的结果,才是荣耀的。
“那你认为我们收复全部的行星需要多久时间呢?”克拉克问着奥德修斯,似乎对他的战略眼光很感兴趣。
当然了,其实奥德修斯作为一个艾勒米人,一个从来没经历过大型内部战争的种族,他不可能有什么与生俱来的战略眼光,更不会有战争的概念,但是来到了地球之后,他了解了人类文明,多少也理解了什么叫做战争,也有了一些战争的思维。
不过,在克拉克看来属于战略眼光的东西,无非是奥德修斯本来就是艾勒米人,是他们的敌人而已!只不过是他完全了解双方的战争优势和劣势。
但他还是做了一个回答,“如果不出任何以外的话,可能也就三个月左右吧!连路程都算上。”
“你比我的预计还要短呢,我以为可能需要五个月,毕竟我们的离散炮没有想象中那么精准,不然我们也没必要长途跋涉去远征了,只要在家里就能消灭敌人!”李宣疾说。
“我也预计差不多是五个月,但是……你有一句话说的非常有道理,那就是不出意外地话。”克拉克说。
李宣疾搓了搓手说道:“但愿别出什么意外吧!我真的不想再打仗了,毕竟队伍艾勒米人来说,也许他们也并不期待这场战争,只是为了文明,排除不确定的危险,不得已和人类开战的,虽然我是军人,但我只是为了正义,而不是杀人,而这场战争,怎么看都是为了生存而战,不是正义。”
这番话,让奥德修斯感同身受,的确,最开始打算对付人类,也完全是为了怕人类发展起来,探索到他们,然后被攻击,就像原始人类,建立生活领地,都要把领地没的猛兽优先除掉一样。
此时此刻,奥德修通过窗子看着外面的世界,那是一片漆黑,仿佛银珠洒满的宇宙,这是整个宇宙实际的背景画卷,奇黑无比。
那一刻,他突然感到自己很后悔,他不应该这么做!他早就可以结束这场战争了,或者说根本就不该有今天的战争,他完全可以在唐毅他们冬眠之前就让人类彻底输掉!
但是他忍不住这么做了……
他放弃了杀死唐毅的机会,也放弃了无数次可以杀死克拉克和李宣疾机会,也放弃了可以杀死刘景风的机会!换句话说,就算没有加入安盟,他也有机会杀死更多的人类精英,而且不留任何痕迹,但是他却一直没有这么做……
对于自己这个艾勒米身份而言,他完全是一个不合格的间谍者。
作为人类,他也不算是一个合格的人类。
他就这样处在这个模棱两可之间,徘徊不定,一边不断的寻找机会给艾勒米人送去最新的情报,一边又在无度的放纵人类的发展,他就好像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两面派。
但……
在他心里,奥德修斯,他也很迷茫。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当成了一个人类,忘记了自己是艾勒米人的身份,当然,这不仅仅是因为和一部分人类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更是因为他自己本身也被人类的一种特殊气质折服了!
人类是一个神奇的物种,他们有时候丑态百出,他们贪婪、狡猾、邪恶、自私。
但也有很多种有点,他们坚强、勇敢、包容、坚韧。
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正义还是邪恶。
可一旦遇到共同的敌人,他们总是可以团结在一起。虽然有些时候,因为种种原因人类会陷入一种自我毁灭般的崩溃和混乱,甚至大有自我灭亡的征兆,但这个时候总会有人站出来掌控全局,逆转溃局。让人类文明开启新的篇章。
虽然有的时候,人类总是在内部战争,国家之间,邻里之间甚至都会爆发战争,可一旦出现了共同的敌人,他们居然还能化干戈为玉帛,一致对外!
群体归属感,这是艾勒米人所没有的,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任何战争,单纯的艾勒米生物就像是一个集体,没有政权,高度自治,生来团结!但是……他们似乎少了点激情和创造力!
所以,奥德修斯越来越想成为一个人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