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松,我就不松。富贵都收了我的嫁妆了,并且在我的基因连接器上滴了血,确认了我们的恋爱关系了。
现在我们在法律上就是一对合法的情侣,在未来我们可是要走向婚姻的殿堂的。
既然我们俩现在是合理合法的,那么我现在抱一抱自己的爱人这又有什么不对的。”
“啥?什么嫁妆和基因连接器?阿初,你说的是啥?俺怎么连一个字都听不明白了?”
听到七初公爵这么说,李富贵使劲的掰开他搂在自己身上的手,然后侧过头诧异的看着他。
“阿初,你给俺说明白。俺啥时候拿了你的嫁妆了?还有,那个基因连接器又是什么鬼玩意?”
“富贵,在星际,只要一个人无条件的收了另一个人庞大的财产,那就证明他们俩愿意在一起生活了,而他无条件收的财产也是另一方的嫁妆。
至于基因连接器,那就是在检测你和我的基因是否匹配。如果匹配,那么爱伯兰帝国的婚姻证明处就会给我们俩颁发准许我们结婚的证明。
刚才你不仅无条件的收了我的财产,更是在我的基因连接器上亲自滴血确认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俩现在就是合法的未婚伴侣关系了。
富贵,现在我们俩都是合法的伴侣关系了,那么我抱一抱你,叫你一声亲爱的又怎么了?”
“啥?送财产还有这关系啊!还有这个基因连接器,俺是听都没有听过啊!
俺不知道,所以俺不承认,俺要反悔了。这些金子啥的,俺全都不要了,俺全都还给你。”
说着,李富贵就要把戴在自己身上的首饰给摘下来,却被七初公爵给拦住了。
“富贵,你就这么不喜欢我吗?这些可是亮闪闪的金子,你竟然不喜欢了?”
“俺喜欢漂亮的首饰 ,可是俺不喜欢你。”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因为俺和你第一次见面时,就因为俺瞅了你一眼你就要淹死俺。
如果俺和你在一起了,万一哪一天你要是生气了,再用水把俺给淹死怎么办?
俺胆小,俺怕死,俺还是不要和你在一起了。金子俺虽然喜欢,但是俺更喜欢俺这条小命。”
“不是,富贵,当初我们只是误会而已。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因为有一个穿的和你差不多衣服的人要杀我,我是把你误认成他了。
为了活命,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所以我才会对你出手的。
在平时, 我可是一个大好人。我平时可是连一只蚂蚁都不敢踩死的大善人,我怎么可能会杀人呢!”
“你这个骗子,你尽骗俺。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凶巴巴的,你那身上冷的都能冻死人了。
还有昨天,你教俺游泳时差点没把俺给淹死了。你凶成那怂样,你现在还在俺的面前说你是一个好人。
好人?哼!好坏的一个人!你就是一个哈怂,你尽骗俺!坏怂。”
“嗯!这个……”
看到李富贵继续从身上往下摘着首饰,七初公爵眸光微转。
下一秒,他故作不在意的拿起李富贵摘下来的一个皇冠,然后放在手里利用复制异能对皇冠进行复制着。
当一顶又一顶一模一样的皇冠被七初公爵给复制出来时,李富贵的眼睛都看直了。
他这本领,真的是牛了。
如果他要是有这种复制的本事,那么他回到自己家里后是不是要发大财了。
只要他拥有一块金子,那么他就可以利用一块金子复制出无数的金子。
无数的金子,那可是相当于拥有一座金山了。
想到此,李富贵看向七初公爵时,他的眼睛都要冒亮光了。
“怎么样?富贵,喜欢这些皇冠吗?”
七初公爵把一顶皇冠戴在他的头上,笑着问道。
“嗯!俺,俺喜欢。”
李富贵从头上摘下那顶皇冠,他用手摸了摸。这是真的,不是幻觉。
阿初这能复制东西的异能,真的是太厉害了。
“富贵,你要是愿意和我在一起,那么我就天天给你复制你喜欢的东西,哪怕你喜欢一座金山我也能给你复制出来。
怎么样?富贵,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和我在一起?”
“不行,俺怕你杀俺。”
听到七初公爵这么说,李富贵一把放下手里的皇冠,连忙拒绝道。
“可是富贵,在这个星际时代,一旦我们俩通过基因连接器绑定了基因序列,那么我们俩可是要同生共死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要杀你,那么我不得给你陪葬吗?我又不傻,我怎么可能会做出伤害你的事情。
所以富贵,你能不能接受我,和我在一起?”
“可是,俺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娶你当媳妇啊!俺心中的媳妇可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可从来都不是你这个式的。
硬梆梆的,你看上去比俺还要壮实。你这么壮实,你让俺还怎么压你?
最重要的是,你和俺认识这么长时间了,你总是戴着一个面具,俺连你长啥样都不知道。
娶个连样子都不知道的媳妇,俺的脑子又不是被驴给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