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的房间内,除了叶璇一张粉色的大床,就只有一张书桌,还有墙上贴的那些照片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竟然是叶家大小姐的房间。
没有立即回答叶璇的问题,他好奇地来到墙壁前,想看看上面贴着的是哪个男人的照片。
就在这时,叶璇发出一声痛呼,让他折了回去。
来到床边,叶长生眉心微皱,坐在床边,将叶璇崴了的那只脚轻轻抬起,放在自己膝盖上,随后把她脚上的这只高跟鞋轻柔地脱了下来。
只见原本白皙的脚掌上,此刻红肿了不少,看得叶长生一阵心疼,用手轻轻触碰,叶璇顿时“哎呦”一声,叶长生又好气又好笑,
“以后穿着高跟鞋,还敢走那么快吗?”
“不敢了不敢了。”
叶璇吃痛,一双美眸可怜巴巴地看着他。随后似乎想到什么,好奇地询问,
“弟弟,你既然有杀妖物的本事,能不能帮姐姐治治这脚,求你了,我不想再麻烦地找医生了。”
叶长生无奈地摇了摇头,看着眼前洁白的脚,心中一股异样袭来,好在他自控力强,很快压下这股奇怪的感觉。他伸出手,轻轻按在脚掌红肿的地方,体内一股精纯无比的内力出现,顺着他的手,进入叶璇的脚中。
“你说的那是医师,我只会写小说,没有那种能力。”
“不过,倒是可以拿内力试试,忍着点啊。”
“什么?你是说会疼吗,没事。。。”
“嗯~”
叶璇本以为用内力治疗会疼,可没想到下一刻,一股奇怪的感受从脚部涌了上来,又麻,又痒,接着就是舒服至极的感觉,脚作为她身上最敏感的部位,叶璇无法忍耐地呻吟了一声。
叶长生满脸黑线,一挥手把房间的门关上,手中动作不停,继续小心翼翼地输送着内力,
“我不是说了吗,忍着点。”
“这是在咱家,你不至于让我社死吧。”
“我也不想,可是,”
“嗯~”
叶璇脸色通红,想要忍住这股奇怪的感觉,可脚上的异样一直传来,她死死地抓住床单,还是时不时有声音从嘴里冒出。
一名保姆从房间门口路过,刚想敲门,就听到了叶璇压抑着的声音,脸色不由得一红,想到刚才只有叶长生和叶璇走了进来,她直接收回了手,顺带叫走了房子里的所有仆人,还贴心地锁了大门。
“大小姐和少爷终于成了吗?”
“太好了,我要去把这件事告诉夫人。”
这名女仆开开心心地离开,顺带“好心”地去找凌华月了。
房间内,
大概一刻钟(十五分钟)后,叶长生松开了叶璇的脚,声音沙哑道,
“可以了,你试试能不能走路。”
他起身,微微躬身,来到桌前倒了两杯水,拿起其中一杯大口大口喝着。
天知道刚刚他的自制力承受了什么,虽说他不怎么在乎这些,可毕竟也是正常男人,更何况叶璇生得美艳动人,双重刺激之下,差点就要做错事。
叶璇脸色羞红,从床上下来,踩在地面,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脚好了,现在走路一点异样都没有,甚至比之前没崴的时候更加舒服。
“弟弟,我好了。”
叶璇惊喜地说道,接着走到叶长生身旁,拿起水杯喝水。就在这时,不经意间朝他腰间一瞥,
下一刻,她脸色更加红润,接着逃也似的扑在床上,把头埋进了枕头。
叶长生有些无奈地看了眼自己,接着摇了摇头,平复了几下心情,离开了房间。弄这么一出,他倒也没了看墙上照片的心思,回了旁边的自己房间,倒头就睡。
等他这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早上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灰色调的大床上,叶长生缓缓醒了过来。看着周围陌生而又熟悉的房间布置,陷入沉思,
“我这是在哪儿?”
由于睡的时间太长,他睡懵了。
直到门外女仆的声音传来,才将他拉回现实,
“少爷,起床了吗,夫人等着您和小姐吃早饭。”
“起来了,一会儿就去。”
叶长生答应了一声,从床上下来,仔细看着房间里的布置。片刻后,他惊讶地发现,房间里的布置,竟然和自己上大学之前没有多大区别,看来是有人精心打理的。就是不知道,是姐姐叶璇,还是父母了。
无论是哪一种,叶长生都会感激。
想到这儿,他打开房门,简单洗漱之后,去了老妈凌华月的房子,到了之后才发现,姐姐叶璇也来了,一家人开开心心吃起了早饭。
而对于他的能力,在宛城的作为的事,父母都默契地选择了忽略,没有过多问询。
这也让叶长生觉得很开心,虽说离开很多年,可回来,和没离开之前没有区别。这样的相处模式,也是他答应回来的原因之一。否则,以他现在的能力,又有谁能强迫他做什么事。
“不过是些许风霜罢了。”
吃完饭,看着庄园里走来走去的人,叶长生突然感叹一句。
“什么?”
一旁的叶璇没听懂,但随即忽略这句话,开口道,
“小弟,晚上有个宴会,陪姐姐去一下呗。”
叶长生眉心微皱,说实话,今天想要写小说的,尤其是晚上,更是写小说的好时间。可问题是,自己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一直拒绝姐姐是不是不太好。
想到这儿,他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宴会的事,转身就要回去码字。
身后的叶璇却拉住了他,在他疑惑的目光中解释道,
“你离开这么多年,总得买两套合适的衣服不是,毕竟是去参加宴会嘛。”
无奈,叶长生只能放下码字的计划,或者说,用手机码着字,坐上叶璇的法拉粒,去了京城的一条商业街。
繁华的商业街内,各种店铺琳琅满目,过往人群络绎不绝。
走在街道上,叶长生观察着过往人群和店铺,为小说做些铺垫。叶璇则是一身红色衣裙,戴着墨镜,一手拉着他往前走,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