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久没听到香飘飘奶茶的消息了。
大概在十年前,或是更早,电视里播着香飘飘奶茶的广告,号称一年卖出一亿杯,可以绕赤道一圈。我在脑海里想象那些奶茶杯的样子,他们如同皮带,从地球的这头去往哪头,不过与庞大的地球相比,奶茶制成的皮带微不足道,充其量是细细的女式皮带,系在地球母亲不再苗条的腰上。
我买过几次香飘飘奶茶,印象里是香芋味的,满口香精,在只能喝白开水和碳酸饮料的年代,香精是特别的,我并不认为难喝,只是也不便宜,不如泡家里带来的茶叶,茶叶固然比奶茶贵得多,但父母所赠,无需费用。
通常我会在周末买零食,三间寝室12个人,有10个是上海人,基本不在,偌大的套间,便是我和室友阿磊的天地,阿磊不算宅,他会去图书馆看书,他还参加了文学社团,似乎是叫白鹭文学社,看他每天手捧《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我觉得文学社多半也是无聊的。
阿磊自称在他老家宿迁泗阳,他是学校里最优秀的孩子,高中还同时交往两个女朋友,在向我们炫耀此事时,他忍不住笑出声来。他的经历听起来就像某些后宫小说,在2003年,可以说是领先时代了。
阿磊的女友,一个叫某艳,一个叫芬芬,分别认识于高二分班前后。某艳是个小家碧玉型的女孩子,芬芬则是有钱人家的千金,然而她们都没考上大学,只有阿磊一个人跑出故乡,来到魔都的天空下。
我们都觉得阿磊不厚道,阿磊便沉思了一下,表示会选一个,然后给我们看了两个女生的照片,当时有摄像功能的手机还不多,阿磊是从书本里拿出两张不算新的照片的。某艳的是学生照,单眼皮,素面朝天,属于走在路上完全不能给人留下印象的那类。阿磊说喜欢她的笑,话语间透露出一种想得到共鸣的期待,然而我们都很诚实地耸耸肩。
芬芬的就要好看多了,穿着类似burberry的格子衬衫,看起来阳光明媚,大眼睛,白皮肤,齐耳短发,挺干净舒服的女孩子。
阿磊说是芬芬先追的他,某艳则是他主动的,事后有人说,阿磊的眼光真的很奇怪。
在2003到04年上半年,一有空,阿磊便会滔滔不绝说两个女生的事情,询问我们哪个比较好,我在毫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自然只会说好看的芬芬好。
到了第一学期过完,阿磊便美滋滋地从家里回来,说和芬芬在一起了,然后变脸似的说起了和某艳分手的过程,说自己伤害了一个单纯的女孩子,说到动情处,还带了些许哭腔,我们没有安慰他的想法,反正,他得到他想要的。
不过我有点被阿磊触动,想着是不是也要谈个恋爱,我并没有多少喜欢人的经历,除了小学对自己的同桌一见钟情外,在初中,高中,我基本都抑制自己的情感,希望能和当年的同桌相见,但这种坚持,在经历了6,7年的时光后,也渐渐变得不重要了。我想有没有让我在意的存在,似乎有那么一个人,是一个经常一起上课,不同专业的女孩子,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只是喜欢她瘦削的背影。
那时上课有用作业本占座的习惯,一般会提前一天晚上,学生把本子放在早上第一节课的教室里,待到保安锁门后,也就无人可以进去调换了。然而我懂得用饭卡开锁,于是我便在早上六点半过去,开完门后,把前三排的本子都扫了一遍,将那些名字记了下来,那个人,我知道是只会坐在前三排的。
我就这样得知了她的名字,很土气,叫“花子”,想不到会和邻国出名的厕所幽灵同名。知道了名字,专业和宿舍楼也就都知道了,但不认识还是不认识,搭讪这种事,对我而言太高难度了,于是我忍不住把花子的事也告诉了室友们。
“搭讪的事,我也不会,都是女生主动找我”阿磊如是说,俊俊则觉得花子长得不好看,因为不好看,他想不出要怎么搭讪。
我在大二下半学期叫住了花子,那是2005年了,香飘飘是那一年才开始有的样子,我窥见她走进学校里的小超市,便装模作样地也跟了进去,不知道要买什么,大概随便拿起几本动漫杂志。
然后我便突然走到花子面前,不顾脸上火辣辣的感觉,对她说道:“同学,你是叫花子吗?我经常看见你。”
花子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两人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但她还是礼貌地、与我说了再见。后来我在自修教室又遇见了花子,厚着脸皮拿了手机号码,却不知道发什么好,不过心里有个东西放着,觉得没那么无聊。
到了2005年中,我们准备搬到军工路校区,一个晚上阿磊突然哭起来,说芬芬不要他了,她准备和家里安排的对象结婚,那人是市里的公务员,家境也殷实。尽管我和俊俊觉得他是活该,但此刻还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我们三人一起去超市里走走,买了一些零食,包括香飘飘奶茶。
为什么会买奶茶?因为俊俊指着香飘飘说了,那是号称可以绕地球一圈的奶茶。
事后我在周末那天喝了奶茶,决定在离开南汇校区前给花子献上一束花,我和俊俊坐车到了镇上,买了一束白玫瑰,因为我对花子只能说是淡淡的好感,不适合太鲜艳的色彩,她的宿舍在一楼,翻过阳台可以直接进去。
我没勇气亲自给她送,便只把玫瑰花放在阳台上,她们寝室一共有四个女生,随便她们去猜是谁送的好了。我在周五凌晨丢完玫瑰花,阿磊直到周日才回来,他的香飘飘依旧在桌上没有喝,却忍不住向我炫耀了一件事。
“我做了!”他眉飞色舞地说,说是一直暗恋他的日语系学妹小法亲自献身安慰了他,我没有任何想恭喜他的意思,反正,他还是得到他想要的啦。
到了军工路,虽然只是老市区,却也繁华得多,很快我们就看到了奶茶连锁店“避风塘”,以及当时风头正旺的“茶风暴”,有这些现调的茶饮料,谁还愿意喝香飘飘,直到我到广州的外语学院附近居住,在超市里二度窥见香飘飘时,我才想起曾经有这么一种饮料。
当然了,那时候已经有了贡茶、快乐柠檬、橘果子,用不了几年,茶饮界的传奇喜茶也出来了,而到了今天不止喜茶、新作的茶、一点点、乃雪的茶等连锁也很有名,我于是想起过气的香飘飘广告。这些茶饮料一年卖出的杯子,应该可以把地球绕出密集恐惧症了吧。
阿磊有没有和小法结婚,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帅气的他,在工作后男女关系有段时间开始混乱起来,可能饮料也好,爱情也好,一旦走上大规模生产的路子,就注定会有无数的垃圾产生,得不到节制的欲望无限繁殖,在缔造出商业繁荣的同时,无数的塑料杯开始环绕的,不仅是这个世界,我们的心灵估计也深陷其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