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了拍面前桌子上的话筒,嗯,有声。
“对于这位选手,我有两点想说一下:第一,作为一个男人,一个大夏男人,化浓妆,留披肩发,我觉得这一点也不好看,我大夏男儿应该是以阳刚为美,这种阴柔的打扮不应该也不能被宣扬,更不应该被追捧。第二,你唱的一点也不好听。”
说完,我就把话筒往前一推,不再说话了。
我知道,今天这个话筒应该是不会再响了。
此时赛场中一片寂静,就跟被摁了暂停键一样,这也就是直播,要是录播,估计后期就会在屏幕上打上此处非静止画面了。
很快,后台的导演反应了过来,赶紧让场上的选手下去,让主持人继续走流程,交代完一切之后,这才对我吼道:
“甄帅,你想干什么?你忘了你签的合同了么?”
“不好意思啊,我刚被这人的妆给吓到了,一时有些口不择言,不好意思啊。”
导演心说: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说的鬼话么。
不过节目刚开始,还不能撕破脸,导演只能深呼吸了几下,强行压下了心中的愤怒,同时告诉工作人员,将我的话筒关闭。
“这是最后一次,再有下次,我们就只能算你违约。”
“好的好的。”
随着后面参赛选手一个个上场,一开始我还能保持着面无表情,但后来我是实在忍不住了,脸色越来越难看,惹得导演一个劲儿的在耳麦里提醒我要注意表情管理。
我只想说管理你****
这都从哪找来的牛鬼蛇神,就他们这水平,你告我现在这是总决赛?
放到前世,他们海选能走到第二轮都算我输。
虽然我知道这个世界的音乐水平有点差,可也没差到这个地步啊,黑幕黑成这样,不愧是小樱子啊,还真是一点脸也不要了啊。
怪不得给我那么多钱,这是生怕我知道选手是这情况后不愿意来啊。
等轮到汪潇龙登场后,我这脸色才稍微好看了一些,导演还以为是自己的告诫有了效果,竟然还在耳麦里表扬了我两句。
对此,我就当是听到了狗叫,完全没有理会。
汪潇龙一曲唱罢,我率先鼓起了掌,同时也第一次在节目里露出了微笑。
不只是我,就连直播上的弹幕此刻都多了起来,不再死气沉沉。
“好家伙终于有一个会唱的了,不容易啊。”
“你看甄帅的表情,笑死我了,从第一个唱完,就没好过,这会儿终于笑了。”
“别提了,第一个出来的时候把我家儿子都吓哭了。”
“甄帅估计后悔为什么要来参加这个破节目了。”
“我觉得老贼是后悔没再多要点了。”
“甄帅:赚钱不丢人。”
“但是折磨人啊,哈哈哈哈”
。。。
导演见我竟然给这个汪潇龙鼓掌,脸色变得不好看了,但是想想我好不容易变好的脸色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而在评委点评环节时,我在旁边的评委点评完之后,起身凑到他的麦前说道:
“这位选手,我觉得唱的很不错,是冠军的有力争夺者。”
后台的导演见状顿时怒了,鼓掌微笑啥的他也就忍了,但是合同上可是说好了,我们让你点评你才能点评,现在你这是打算违约?
而且你这是早就猜到我们把你的话筒给关了啊,直接就用旁边评委的话筒了。
“甄帅,你要干什么?为什么不按合同办事?”
回应他的是沉默。
什么?你说有人跟我说话?
哪有人?不过是一条秋田而已。
在汪潇龙之后的选手就没有什么能看的了,真要是说矮子里面拔将军,也就一个叫姬戈的人还凑活,不过跟汪潇龙比还是差了不少。
这个姬戈也是除了第一个选手之外,主持人唯一开口让我点评的。
其实对于是不是要让我来点评,导演也是纠结万分。
让我点评吧,看我之前的操作,他是真怕我冒着违约的风险开口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
不让我点评吧,那请我是干嘛来的啊,真以为他们是有钱烧的啊,那可是1000万,不是1000块,请我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捧他们的内定的冠军姬戈。
沉思了许久之后,导演还是觉得我不会那么明显的违约,毕竟违约金可是10个亿,不会有人就因为不想说好话,就宁愿赔偿10亿吧,不会吧?
“跟其他选手比起来确实还可以,但是冠军应该不会是他。”
导演:你**想干啥?不光不夸,还直接说不如汪潇龙。他水平怎么样谁听不出来,还用你说,请你来不就是让你硬夸他么。
台上的姬戈脸色也变得不怎么好看,本来他还期待着现在最火的歌手会怎么夸自己呢,但这特么跟说好的的不一样啊。
现在自己该怎么回答,谢谢你的夸奖?
人家也没夸你啊。
算了,保持微笑吧。
姬戈不说话,但弹幕上可就是说啥的都有了。
“哈哈哈,看姬戈的表情,充满了不解与错愕,一副你怎么不按剧本来的样子。”
“这是主持人第二次让甄帅点评吧,估计是说好了让甄帅夸他的。”
“甄帅:我夸他了啊,但是他确实不如汪潇龙啊。”
“我估计,甄帅就是被请来捧这个姬戈的,只是没想到老贼不按说好的来啊。”
“加一,而且我觉得甄帅签的合同上应该要求他夸了,这下子估计他得赔不少违约费。”
“没想到甄帅还挺爷们儿,我粉了。”
。。。
点评完之后,我直接摘掉耳机,双手抱胸往后一靠,不再说话。
为啥摘掉耳机?
因为我的这一番话,后台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一开始是导演的声音,后面竟然还有山本屋后的声音,实在是太吵了。
看来自己还真是把这帮人给逼急了啊,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你把我找来就没安好心,我有何必照顾你们的心情呢。
我倒要看看最后所谓的观众投票结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