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分,霍斯都终于回来了。
“大汗!”
他显然是以最快的速度策马回来的,在那种情况下不到一个小时就能赶到这里。
顿时满怀期待。
“大汗,藏粮地发现了!”
“哦?”
“喀布尔城北面三十里处有一个大型的陶器作坊,眼下不知何故却废弃了,留下了几十口大窑,粮食就藏在窑里!”
律庆顿时明白了。
“哎呀,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那里后世是喀布尔乃至阿富汗最大的陶器制作中心,我记得叫伊斯塔利夫,还真是储藏粮食的好地方啊”
顿时振作起来。
“我们已经将最后一点豆料一分为二,一部分煮熟了,一部分没有,煮熟的立即让骑兵食用,没煮的全部喂给马匹!”
队伍饱餐一顿后立即出发了,抵近伊斯塔利夫时又出来了几名留在附近的黑曜都。
“大汗,敌人出动了三千骑和全部民夫,以及大量的骆驼、马车,正在搬运粮草!”
律庆不禁仰天大笑。
“你千算万算,没想到我会再次南下吧”
便喝道:“律效忠,你带上全部黑云都,突击这三千骑!”
“是!”
律庆大军的突然返回显然让前来转运粮草的加兹尼骑兵吓了一跳,就在犹豫之际,一千四百黑云都已经冲了过来!
至于正在搬运粮草的几千民夫自然被律庆的大军俘虏了。
黑云都很快就击败了加兹尼骑兵,余者只能逃亡喀布尔城。
“哈哈哈”
律庆再次大笑起来。
“敌人很快就会知道我们返回了,也肯定会派出大军前来夺粮,因为他们也缺粮,这样,颇黎带一千火云都留下来看管俘虏和粮草,余者跟我前往喀布尔,对了,速度不要太快”
“抵近喀布尔五里左右时,我估计敌军肯定已经倾巢出动了,届时再加快马速,对了,先让马匹饱餐一顿再说”
......
半个小时后,喀布尔城下。
两支大军正在对垒。
由于出动了三千骑,而且大部被歼,时下加兹尼人也只有六七千骑了,而律庆身边还有五千骑!
五千吃饱喝足的精骑!
决战时刻到来了。
窑场除了粮草还有不少箭枝,这让律庆的军队再次武装起来。
熟悉的场面出现了,抛射、平射,然后黑云都像一团乌云般猛地切了进去!
而加兹尼人显然也知道这是决定性时刻,也是奋不顾身迎了上来。
战况异常惨烈,一时半会儿是分不出胜负的。
眼见天色渐晚,律庆顿时心里一动。
他带着两百黑曜都绕过了主战场,并绕到了城南,然后踏上了前往加兹尼的道路。
......
黄昏时分,战斗已经分出了结果。
律庆军在装备、战力上大大领先,加上还有黑云都这种重甲骑兵,加兹尼人在支撑了两个小时后终于泄掉了最后一口气,霎时就崩溃了。
然后就是火云都最喜欢的追击环节了。
律庆已经知道了结果,便带着两百黑曜都出现在驿道上,没多久,果然有一小队骑兵拼命朝这里奔来。
律庆挥动了一下手中的破甲锥长枪,喝道:“儿郎们,这股敌人中多半有敌人的统帅,跟我上!”
这里是离开喀布尔后前往加兹尼一处较为狭窄的道路,两侧都是低矮的荒山,想要尽快回到加兹尼,此地是必经之处!
律庆很快就见到了一人,二十四五岁模样,身形同样高大健壮,穿一身耀眼的板链甲,还披着一件红色的披风,骑着一匹极为雄健的古尔马,手里握着一把十分夸张的弯刀!
那是一把律庆从未见过的大弯刀,瞧那分量至少有十斤重了,那人却轻松自如地单手握着。
见到前面还有拦路的,那人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一马当先握着弯刀冲了上来!
律庆自然不会退缩,握着同样十斤重的破甲锥长枪迎了上来!
“当!”
破甲锥枪尖对上了大号弯刀!
此时,那人显然是想用沉重的弯刀给律庆来一个横扫的,故此,对上枪尖后余势未消,刀刃继续向右侧扫动,按照黑云都的骑战之术,此时他就要抽回长枪,然后继续向前狂奔,此人则会留给后面的骑兵。
但律庆并没有这么做,他自然迅速抽回了长枪,然后上身猛地向后倾倒,躲过了大号弯刀的横扫,就在两匹战马交错之际,他突然使出了他亲自教授的刺枪六式中的回马枪!
一枪正中那人的肋部!
破甲锥,长一尺,顶部又细又长,用上了述律部铁坊最好的、已经逼近后世钢料的铁料,只要力气足够、运用得当,这世上没有任何甲胄可以抵挡,连时下欧洲人的板甲也不行。
那人惨叫一声,然后就扔掉了弯刀,不过依旧还在马上!
“俘虏此人!”
律庆一边大喊着,一边继续向前冲,等他冲到尽头时,又连番刺杀了至少四名古尔甲骑!
......
天色完全黯淡下来时,所有的战斗都结束了,此时的律庆已经再次回到了喀布尔城!
他也知道了这次前来援救喀布尔的加兹尼大将是谁。
沙姆斯-乌德-丁·伊勒图特米什!
以后我们称呼他为沙姆斯。
别人显然不知道此人是谁,不过熟读历史的律庆却知晓。
他来自钦察部落,还是一个钦察贵族的王子,长相英俊、英武不凡,后来在亲兄弟的妒忌之下将其驱逐出钦察部,还当成奴隶在布哈拉发卖,被当时的泰尔梅兹总督艾柏克以十万银币买了下来。
十万银币,估计是布哈拉奴隶市场自从成立以来最贵的奴隶了,可想而知沙姆斯的吸引力,就算银币不值钱,也至少有五千第纳尔金币的价值。
后来艾柏克还将自己的独女嫁给了他,不过此时沙姆斯又被古尔苏丹基亚斯丁瞧上了,还让他作为自己的助手,也即此时流行于波斯、河中、古尔一带的小维齐尔\/沙黑纳尔。
这样的人都是被当做大维齐尔\/沙黑纳来培养的,可见沙姆斯的能耐。
不错,沙姆斯还在钦察部落时就曾到过麦地那学经,又在呼罗珊当过奴骑兵,精通波斯、突厥、大食三种文字,还能用这三种文字撰写华丽的文章和诗句。
长相英俊,骑射、骑战都极为擅长,对于时下的伊教世界来说自然是难得的人才。
后来艾柏克建立德里苏丹国后,他就是第二任苏丹,而且该苏丹国就是在他手里发扬光大的。
不过他现在显然不会知道自己将来还会成为一国的苏丹,而且还被律庆一枪刺断了肋骨。
此人,律庆很想收为己用,将其俘虏后就让医务兵为其治疗、包扎,时下正躺在以前喀布尔总督的软床上歇息。
霍斯都也在汇报着战果。
“大汗,此一战,我军大败加兹尼骑兵,前后几日加起来杀死杀伤了近万骑,俘虏了大约五千骑,大多数都是受伤后被俘的,以及六千多加兹尼民夫,大汗,这些人都来自印度河流域,都在加兹尼城附近当农奴”
“还有能够满足我军一月之用的粮草”
“还有,看得出来,俘虏对于沙姆斯甚是爱戴,得知他没死后也是老实下来了”
“我军这次又伤亡了近千骑,都是在最后那场决战中伤亡的”
律庆点点头,面对着拼死一搏的加兹尼骑兵,能够取得这个战果已经相当不错了。
“走,跟我去瞧瞧沙姆斯”
两人走到沙姆斯的床前,原本沙姆斯是睁着眼睛的,此时却闭上了。
律庆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沙姆斯,这不是你的本名,你本是钦察汗国仅次于阿史那氏的第二大姓阿史德氏的子弟,叫阿史德骨咄,后来被叔父阿史德毗伽以及几个堂兄弟联合起来驱逐出了钦察部”
“你不知道的是,阿史德毗伽已经被本汗杀死了,时下钦察汗国已经不存在了,阿史那氏的大汗都罗还在,不过眼下只是一个富家翁”
沙姆斯终于睁开了眼睛。
“你软禁了他?然后挟天子以令诸侯?”
“不错,你还会说契丹语?”
“哼,我部原本是依附于玉里毕月乌部落的阿史德部落,自然会一些,你很坦诚,看来你已经完全控制了钦察-康里部落联盟?”
“不错”
“可你是景教徒!”
“呵呵,你是知道的,钦察大草原上,只有贵族们笃信伊教,对于普通牧户来说,只要吃得饱穿得暖信什么都行,他们同时又是长生天的信徒,本汗接手后去除了他们的兵役和劳役,感激都来不及,遑论其他?”
“再说了,景教徒与伊教徒信仰都是上帝,不过称呼不同罢了”
“你想做什么?”
律庆犹豫了一下。
沙姆斯显然明白了。
“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是不会投降的”
“哦?我知道你的妻子还在泰尔梅兹,但若是我猜的不错,我另外一支军队此时应该击败了艾柏克,也就是你的岳父,此后哈扎拉山以北之地便不复为古尔苏丹国所有了”
“你!”
“莫要激动,还有,时下古尔苏丹国的主力调到了德里,时下正是极为空虚的时候,若是我带兵前往加兹尼......”
“痴心妄想!加兹尼高大坚固还超过喀布尔,城内还有一万步骑,就你这点人马没有个一年半载肯定拿不下来,一年半载,你敢在那里待上那么长时间?”
“有何不敢?”
律庆突然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