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凶手?
众人不由挠头。
一个凶手就已经闹得满城风雨、几个小区居民人心惶惶。
那要是两人联合作案,还不得……
好在,温法医已经确定——两个目标中有一人的身高在180-185厘米。
有这样一个身高的组合,无论出现在哪儿应该都很醒目。
可以将凶手的排查范围缩小不少。
可大家的想法刚一冒头,却又被温阮接下来的论断,一盆冷水浇了个透心凉。
“这两个凶手不仅作案风格迥然不同,通过创面还能看出他们对待受害者的态度、自身的心理素质,也都南辕北辙,他们应该不会同时出现在大众视野或者监控之中。”
刑警们纷纷侧目,齐齐看向温阮。
通过死者身上伤口创面的形态,来判断凶手使用凶器的方式,他们以往也曾听过、见过不少。
但仅凭这些乍一看并无什么区别的伤口,能看出凶手对待死者态度以及自身心理素质的,却不多。
尤其,联手作案的凶手不同时出现的结论,更是新鲜。
一众人困马乏的刑警,瞬间睁大双眼。
“这……怎么看?”
温阮点开几张死者手脚部位的照片,一一放大。
“根据凌芳左手手腕、左脚脚踝,以及右脚脚踝环形离断砍切面下方的皮下出血情况,可以看出这些都是生前伤,并且还是类似于手铐造成的生前伤。”
封序蓦然想到先前曾被凶手带走的情趣护士制服,“情趣手铐?!”
“对。”温阮微一点头,“第一位凶手在用电棒将凌芳击晕后,又用情趣手铐将其手脚固定在床上,然后,再按照先右手、右臂,再到右腿的顺序,进行活体肢解。”
“根据残肢被先后抛在各小区的时间,以及血液在床垫上的浸染范围、在地板上的颜色变化来看,这一过程在我们赶到凌芳出租房进行现场勘查时,至少已经持续了八个小时以上。”
“而在这段时间内,第一位凶手不仅完成了至少两次将残肢丢进周边小区、为受害者止血、使用抗生素,更是用上鼻饲的方式让其完成进食。”
“温法医!”
管加薪、祝卿安和封序三人同时开口。
温阮转向祝卿安。
这个不仅总能把问题问到点子上,笑起来还眉眼弯弯,像极了洋娃娃般软萌可爱的妹子,看得温阮心里软软的。
“你先说。”
祝卿安受宠若惊,白皙双颊腾的一下红了。
“温法医,根据凌芳残肢被凶手先后抛在各小区的时间,以及血液在床垫上的浸染范围,推断她被活体肢解的时间,这个我能理解,但通过地板上血迹颜色变化,又是什么样的原理呢?”
温阮看着她手中早已准备好的纸笔,放慢了讲解速度。
“通常情况下,血液在流出体外之后,1分钟左右就会开始凝结,3-20分钟开始干燥固化,2小时左右随着水分蒸发会开始回缩并析出血清,4小时左右血泊周边血液基本干燥,中间血液则呈浓缩状,8小时左右血泊血液的干燥程度会增加,接触时无粘稠感,24小时后血泊边缘会出现冰裂纹,36小时后干燥的血液会呈现细小的块状凸起。”
“再看你今天进入案发现场之后,从凌芳床边拍摄的血泊。”
温阮点开其中一张照片。
“当时,现场床边的这一处血泊已经干涸,且触碰无粘稠感,但边缘并未出现冰裂纹,再结合凌芳回到出租房的时间,所以可以初步断定,这摊血距离流出体外的时间,至少在八小时以上。”
“我明白了。”祝卿安满眼放光。“谢谢温法医。”
“不客气。”
继而,温阮的视线划过同样满心期待的封序,落在了管加薪身上。
“管组长,你有什么问题,说来听听。”
封序,“……”
荣曜唇角微勾。
果然是个记仇的。
被突然点名的管加薪,看了眼封序。
在片刻迟疑后,直奔主题。
“温法医,既然你说凶手有两个人,那他们对凌芳进行活体肢解并且抛弃残肢的组合方式,至少有七种,为什么不是一个活体肢解,另一个进行抛弃?或者两个联手肢解后抛弃?而是第一个凶手独自完成这些?”
“暂且不说一个人在时间上会不会太赶,仅凭凶手独自一人带着这么多东西频繁地出入阳光小区,难道他就不怕会引起小区保安和周围邻居的好奇吗?”
温阮余光瞥见荣曜唇角。
“这个问题,荣队的回答应该会比我更专业。”
众人闻言,只当是管加薪的问题太难,温法医回答不上来。
因而,大家的注意力都迅速转向荣曜,期待他的答疑解惑。
却不想,自家队长却是语出惊人。
“这个问题的答案,刚才温法医在讲解尸检结果的时候,不是就已经提到了吗?”
已经提到了?
众人越发疑惑。
什么时候提的?!
为什么就只有荣队一个知道?
封序暗叹——难不成荣队跟温法医,还有其他他们不知道的沟通方式?
“无论是杀人碎尸,还是活体肢解,都是极其私密的事。正常情况下,凶手不仅需要一个独立作案的空间,更需要长时间来完成这一繁重又考验心态的事。”
“而你们再回想一下,刚才温法医提到两名凶手在死者身上留下的砍切创面,就能够看出,第一位凶手的特点是——缺乏肢解技巧、心理素质差。”
“而第二位凶手则与之完全相反,不仅有一定肢解技巧,从他下刀的手法以及用头颅戏耍警察的方式,就能看出这人不仅变态,而且心态还远超常人。”
温阮瞧着众人面上尚存的疑惑,补充道:
“第一位凶手在砍切凌芳的右手、右臂时,虽然没有肢解技巧,但创面相对平整;可到了右脚,砍切创面却显得粗糙,下刀也有些慌乱,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凶手的心理素质差。”
“这就跟临近交卷时,作文没写完,但又不得不在心慌着急的情况下,拼命凑字数的人笔迹会越写越潦草,是一个道理。”
“而第二个凶手,在警方赶到的前一刻,不仅下刀的位置和手法都是又准又稳,就连倒挂头颅坠落的位置,也都像是经过了计算。”
温阮看了眼荣曜。
北淮刑侦支队里,189的身高可并不多。
荣曜也在短暂的四目相对过后,接过了话题。
“这样泾渭分明的两个人,能联手肢解、抛尸的概率都极低。”
“我怀疑应该是第二个凶手主导整个案件,而第一个凶手不过是被他选中的执行者,或者模仿者。”
“当二在得知我们已经赶往案发现场时,提前赶到,顺手帮一善后,并且,还给警方留下了那个倒挂的头颅。”
“敢于挑衅警方的变态,一般是不屑于在普通民众之间制造恐慌的。就像那些已经到了动脉注射的瘾君子,鼻吸、烫吸于他们而言,不过是隔靴搔痒一样。”
“所以,第二个凶手不会做往各小区丢残肢,看普通人恐慌的事,如果是他,可能更愿意把残肢直接送到咱们支队门口。”
“因为,他想看的,是警方惊慌失措。”
更确切地说,是想看到他荣曜惊慌失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