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佩妮踩下刹车,停在酒店门口,看向贝芙莉:“到地方了。”
“well~”贝芙莉推了推眼镜:“欢快的时光的总是短暂的,你是个好女孩,佩妮。”
佩妮露出笑容:“谢谢夸奖~贝芙莉~”
“那我就不打扰了。”贝芙莉平淡的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按照社会习俗,一路顺风,佩妮。”
随后,等贝芙莉从后备箱拿出自己的行李,佩妮才再次发动他的红色汽车,朝着自己兼职的地方驶去。
但透过后视镜,佩妮却看见站在原地,些许茫然无措的贝芙莉。
一个女人,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看望她的儿子,但是这个儿子貌似不太领情,纵使这个女人以往做的并不好,也可能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但在物质上却没有丝毫短缺。
至少供给儿子读了大学,拿了博士学位。
如此思绪着,佩妮心软了,直接将车倒了回去。
“hi~又见面了~”佩妮看向贝芙莉:“你想去我工作的地方看看嘛?作为摆台调酒师,可以免费请你几杯,至少不会让你一个人呆在酒店里无聊。”
贝芙莉露出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个笑容:“谢谢你佩妮,不胜荣幸~”
而在佩妮载着贝芙莉离开不久。
莱纳德载着霍华德和拉杰什风风火火的将车停在贝芙莉的酒店外。
一行三人风风火火的停好车,然后风风火火的走进酒店。
然后风风火火从酒店里走出来。
“你妈妈为什么不在?”霍华德问道。
“按照时间推算,她应该在酒店才对!”拉杰什说道。
莱纳德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忽然想起什么:“你们谁知道佩妮周六兼职的地方在哪里?”
霍华德和拉杰什齐齐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莱纳德见状,拿出手机,直接拨打谢尔顿的电话:“我打电话问问谢尔顿。”
莱纳德领着霍华德和拉杰什,一边向停车位走去,一边拨打谢尔顿号码。
大概几秒。
信号接通。
“有什么事吗?莱纳德?”
“你知道佩妮兼职的地方在哪里吗?”
“不是一直在起司工厂吗?她成了吧台调酒师,难道你不知道?”
“我们分手了,她从来没和我说过,等等,你怎么知道?”
“她赢过竞争者的调酒配方是我给的。”
“什么时候的事情?你都不喝酒!”
“我是不喝酒,但是佩妮会啊,就像是理论物理学家和实验物理学家的关系,还有,虽然你们分手了,但我和佩妮依旧是朋友。”
“好吧,我知道了,先到这里,我得开车去找佩妮去了。”
随后莱纳德挂断电话,看向霍华德和拉杰什:“去起司工厂吧,我请你们喝鸡尾酒。”
......
方舟小镇。
中心庄园。
诺亚侧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担当着专业的绘画模特。
而绘画的人自然就是麦克斯了。
按照麦克斯的话来说,她下个星期五要在纽约举行一场画展,必须要一幅大师级别绘画用来镇场。
如果《见神》没有被拍卖走,麦克斯也不用在重新画一幅。
不过呢,重新画也有重新画的好处。
比如这一幅,麦克斯决定起名《幻神》。
“还有多久?我都躺了四个小时了。”
“忍着点~亲爱的,马上就好了。”
“可是我感觉我手臂麻了,为什么不让小白模拟我的虚拟身形让你绘画?”
“那样就没有感觉了,等我画好我会给你补偿的,你想怎么都行!”
“真的?”
“真的!”
“好,那我再忍忍~”
又是两个小时后。
麦克斯描绘最后一笔纹理。
《幻神》这幅画便完成了。
然后。
麦克斯只觉得眼前一花,然后就感觉自己落入一个温暖坚实的怀抱中。
嗅着那散发强烈荷尔蒙的幽香,她感觉手脚都软化了。
麦克斯知道要发生什么,双颊微红:“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脑子除了那事就没有别的了吗?”
诺亚温柔笑道:“当然还有别的。”
麦克斯问道:“别的什么?”
诺亚好看的眸子看向麦克斯:“还有你啊。”
随后又是长达两个小时的耕耘。
事后。
麦克斯餍足的躺在诺亚的怀抱中,娇俏道:“艾玛她们不在,你就会逮住我一个欺负~”
诺亚紧了紧抱住麦克斯的右手,故意岔开话题:“这次你去纽约开画展,艾玛不陪你去吗?”
麦克斯回答道:“艾玛去保护菲娜了,她要出国谈一笔很大的订单,算是开拓市场,渐冻症的病人并不只有美利坚有。”
“出国?”诺亚当即懵了:“我怎么不知道?”
麦克斯说道:“那不是你也忙嘛~就没告诉你,而且有艾玛去保护菲娜也不会有任何麻烦。”
诺亚想到艾玛的能力,悬起的心当即放下,又问道:“你去纽约开画展,要不要我跟你去?”
麦克斯笑道:“你是不是忘了,你下周一要去加州理工开展交流课?”
诺亚笑道:“当然记得,但是可以适当推迟时间。”
麦克斯摇了摇头:“不用了,就像你说的,你不会阻拦我追求梦想的步伐,我也同样的,不会阻拦你的事业,而且我又不是小孩子,不是去哪里都要人陪的。”
诺亚捏了捏麦克斯的挺翘:“保镖还是要的,等会儿我通知理查德他们,让他们亲自和你去纽约保护你,以防万一。”
麦克斯这次没在拒绝:“我知道了~”
......
时间来到夜晚。
谢尔顿和莱纳德合租公寓。
贝芙莉、佩妮、霍华德、拉杰什在合租公寓,享用由谢尔顿亲自下厨,烹饪的美味天朝菜。
气氛十分融洽。
“唔~我喜欢糖醋排骨,香香甜甜~”贝芙莉心情愉悦的夸赞了一句:“谢尔顿,没想到你除了一颗聪明的大脑外,还有一手如此美妙的厨艺。”
谢尔顿微微一笑:“当然,因为我有一个好兄长,好榜样,这些简单的天朝菜,都是诺亚教给我的。”
“这些还简单?”霍华德将口中的米饭和菜一同咽下去,说道:“那复杂的岂不是天上美味?”
喝了口啤酒的拉杰什,开口科普道:“天朝菜可是有几千年的历史,就和印度菜一样,长久流传。”
“得了吧~”莱纳德翻了个白眼:“大部分传统印度菜怎么煮到最后都是糊糊,可没有天朝菜那样,既美味又美观~”
“这是污蔑!”拉杰什当即辩驳道:“如果你们吃过正统的印度菜,就不会怎么想.....”
说是怎么说,但越到后面拉杰什越小声,似乎很是心虚。
因为正如莱纳德所说,大部分传统印度菜的确都是糊糊。
因为阶级鸿沟以及历史原因,只有贵族或者富有者的餐食,才会考虑美味与美观相结合。
而剩下的那些?
能吃饱就行。
哪还能考虑那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