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青泽龙飞凤舞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接着按了手印。
叶初晴拿起协议,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字写的挺不错。”
她把协议放进包里,把手伸向方青泽,笑得很开心:“欢迎加入探路人,你的编号是0521,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队长了,我们握个手吧?”
0521?
我怀疑这个编号是你故意的。
方青泽腹诽,看了看面前那只纤细洁白的手掌,然后也起身,伸出右手。
“咳咳,队长好!以后请多指教!”方青泽笑着回答。
握住那只手的瞬间,那份柔软的感觉从指尖直达心底,甚至有些让方青泽不想放开。
可有些美好总是不能持久,方青泽把手松开,坐回沙发上看着对面墙上的电视,叹息一声:“我总感觉,你接近我就是为了这一天。”
叶初晴的笑意收敛。
身侧的沙发凹陷了一些,把方青泽的身体都带动了一点。
方青泽转过头就猛看到,叶初晴精致的脸上,是很认真的表情:
“实话说吧,我确实是在我们探路人的接触名单里看到了你,所以才会来七中找你。”
方青泽目光微沉,张了张嘴,但没有说话。
“但是并不是为了把你招进我们探路人,你应该知道,我如果想的话,早就有很多机会向你发出邀请了,而不是直到现在,
我来找你,只有一件事,
因为我喜欢你。”
她平静又清脆的声音,一记直球打的方青泽摸不着北,心脏不争气的开始剧烈跳动。
叶初晴对方青泽的喜欢,他一直都能感受到,但还是第一次听她亲口挑明。
“可是,”方青泽喉结滚动,甚至吞咽唾沫都是一件难事:
“我们仅仅认识了两个多月,甚至这两天才有交流,
你难道还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吗?”
仅仅是在名单上看到了他的照片,凭借一张照片就喜欢一个人,这是否太过草率?
他的相貌、身高这些外在条件确实说的上是一个帅哥,论成绩也是学霸一枚。
从初中开始,对他表白的就数不胜数。
但他认为自己还不至于人见人爱,美女看到了都会倒贴,那并不现实。
因为的缺点很明显,也很致命,那就是一个字——穷!
他虽然很早就猜到叶初晴身份不一般,但也是今天才知道她来头会这么大,居然是联邦五大家族之一的叶家大小姐。
富家千金、世家大小姐爱上孤儿院长大的穷小子的故事,很梦幻也很科幻。
作为叶家大小姐,叶初晴肯定见过很多和她一样的世家子弟,身世谈吐家庭甚至颜值,基本上各方面都胜过方青泽。
叶初晴到底是因为喜欢?还是新鲜感?方青泽不敢赌,也不敢接受她的好,不敢回应她的喜欢。
他必须承认,他确实很喜欢叶初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是第一次说话,或许是看惯了她的背影,
但那个下午,他看到那辆黑色迈巴赫的后座,逆着光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背影,名为自卑的心理开始作祟。
自卑有时很可笑,但有时也是一种认清自我的方式。
门当户对,无论在哪个时代,无论家庭背景如何,都是很讲究的。
有多少感情败给了这四个字?简直数不胜数。
他现在能带给叶初晴什么?不说未来,他现在甚至还在挣扎自己的生活和温饱。
如果没有异能,如果他不是超凡者,按部就班的学习、毕业、上班或创业。
恐怕努力十几年,都无法真正拉近跟叶初晴的身份差距。
叶家,是联邦成立之初便已经存在了,虽然只有百年,但也是这个世界权和利的巅峰之一。
他还想过,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异能,叶初晴真的会来到七中吗?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异能,两个人真的相隔天堑,基本上没有碰面的可能。
空气一时间陷入了沉默。
“方青泽!”清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少年转过头与少女对视,他那双眼睛一如既往的厌世,没什么感情。
那张俏脸很冷,近在咫尺,但少年觉得有些遥远,仿佛被天堑所隔,触不可及……
洁白的牙齿轻咬红唇,叶初晴愤愤瞪了一眼方青泽:
“哼!我妈妈说的没错,小时候爱哭鬼,长大了就会不记事!”
“昂?”一句话如一记天刀,把方青泽心中的天堑斩成碎片。
什么意思?方青泽一脸疑惑,爱哭鬼?
他甚至想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一句:啊?我吗?
叶初晴的眼睛发红,吸了吸鼻子:“你真的是个混蛋!明明是你自己说永远都不会忘记我的!
都是骗我的!”
委屈和伤心在她的心中不断滋生,泪珠在她发红的眼眶里打转。
方青泽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要干什么,明明他很会哄米花的,分分钟就能让那个小丫头喜笑颜开。
怎么现在,他连手都抬不起来,甚至话都不会说。
叶初晴自己用手背把眼泪抹掉,然后在方青泽惊愕的目光中,把手指伸向自己的眼睛。
“喂,我错了,我错了!”方青泽吓了一跳,不知道她要干嘛,只能先道个歉。
他伸手去抓叶初晴的手:“我有这么讨厌吗?你都不愿意看我,要戳瞎自己的眼睛?”
“……”
叶初晴伤心的情绪一下不连贯了,她哼了一声,接着从自己的眼睛上,取下两片薄薄的黑色小圆片。
方青泽瞪大了眼睛,只见叶初晴红红的眼眶里,那双眸居然是淡蓝色的!
纯净透亮、晶莹剔透如同那条项链里的那颗蓝宝石。
叶初晴看着发愣的方青泽道:“你还记得这双眼睛吗?”
“我记得……”
“那你还记得你说过什么嘛?”
“我说……这双眼睛很美!”方青泽看着那双纯净的蓝色眼眸,尘封的记忆与那条项链一同浮现。
那是收到小女孩送给他项链的第三个周末,小方青泽不想在那个家待着。
但在周末,小孩子单独是出不了别墅区大门的,于是他每到周末都会到旁边的公园里一个人玩。
正值七月中旬,他慢慢走在湖边的柳树荫下,微风吹过湖面,带来一丝丝凉意。
湖边有一片小草地,背靠枝繁叶茂的大树,四周被灌木环绕,很阴凉也很少有人到这里。
他很喜欢躺在那里躲太阳,躲那些人冰冷的目光和尖酸的言语。
那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小基地,他现在的目的地就是那里。
可他才到灌木丛外,就听到里面有呜呜呜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
以前在“城外村”住的时候,就经常听那些大人说:
白天也是会有鬼出没的,特别是偏僻且湿气重的地方,比如湖边、水库,
它们尤其喜欢活泼可爱的小孩子,说是因为小孩子肉嫩,它们会变成小孩子装哭,把富有同情心的小孩子骗过去吃掉!
先方青泽咽了口唾沫,转身就想回去,
但是他刚迈开脚步就发现,比起遇到鬼,或许那个大大的、人很多的房子更加可怕。
好奇怪!那里明明住着好多人,却感觉没有一个人看得到他。
他甚至小心到不敢随便生病,因为没人会带他去看医生,最多只有那个老管家会给他带几片药。
不行,小方青泽咬紧牙关,自己只有这个秘密基地了,就算真的是鬼,他也要把鬼赶走!
所以他转回身,猫着腰悄悄向自己的秘密基地走过去。
蹲在灌木丛后边,头顶茂密的树叶挡住了阳光,有些凉快,呜呜呜的声音越发清晰了。
一阵风从背后的湖面吹来,让小方青泽的后颈发凉,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心跳的很快,他咽了一口唾沫,甚至不敢回头,足足给自己打了半分钟的气,才慢慢起身看向里面。
只见一个穿着白色碎花裙的小女孩坐在地上,脑袋埋在膝盖上,头发披散。
方青泽一愣,他很快就认出了,这是几个星期前,那个送项链给自己的女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