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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馆内环境阴暗,油脂蜡烛恍惚燃烧在每张桌子上,酒馆的木柱子处则绑着熊熊燃烧的火把,与蜡烛联合照亮了那一张张或邋遢或醉醺的面容。
几位衣着暴露的妓女陪酒在各个男人怀中,酒馆侍女则不断穿梭于一张又一张桌子缝隙处,空气中弥漫着肉香与骚臭味,夹杂在喧嚣吵闹或者大吼大笑的声音当中,构成了一幅中世纪酒馆的固有画像。
这是一处非常简陋的酒馆,位于君临跳蚤窝当中,地面是不加铺设的硬泥地,头顶木质天花板则早就被蜡烛与火把升腾出的大量烟雾给熏黑了。
然而这却也是寻常平民们饮酒娱乐的常见之所。
“用不到给我钱,戴佛斯。”酒馆的主人是一个身材消瘦,留着八字胡的中年人,而今他正躲在酒馆后屋内秘密见着一位穿着粗布黑色衣物,身披黑斗篷的棕发中年。
“我才不管这事是不是真的,狮子家和我有仇,和咱们都有仇,你知道这个就够了。”
“雇佣人手需要许多花费,你总会用到。”站在他身前的棕发中年闻言摇头。
“也不能叫你白忙活。”
“叫我们家的妓女多嚼几句舌根子怎么就要多花钱了?”酒馆主人嗤笑:“至于那些歌手,他们那双贼耳朵巴不得打听到七国所有贵族老爷们的无耻勾当呢,你瞧好吧戴佛斯,咱们虽说打不过那些骑马拿枪的,但也不是任凭欺负也啥都不干的怂包。知道吗,那天我出门进货,结果我妹妹叫一个狮子家的给强暴了,要是叫我知道是哪个杂种干的,我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诸神保佑她。”棕发中年闻言叹气。
距离那天与蓝礼谈话已经过了五天,而他在这段时间内,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业余时间全都放在了张罗这件事上面。
因为对那位的承诺?还是因为内心当中的愤慨?他弄不清楚。
事情比想象当中的还要顺利,事后蓝礼交给他的“活动经费”甚至没使用过半,而现在他基本上已经将跳蚤窝内能够找到的靠谱朋友全都找了个遍。
酒馆老板、食堂大厨、鞋匠、剃头匠、鱼贩,甚至落魄的吟游诗人。
每个人都异口同声地答应了下来,每个人都与兰尼斯特有仇,或大或小,但是都有。
当然,戴佛斯同样也有一些没有被战争波及到的老朋友,但他认为关于这点最好谨慎。半辈子的走私生涯让他见识到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同样也看到过许多出人意料的背叛,甚至就连这些已经联系过的,他都是秘密的进行接触,没敢在大庭广众下靠近。
……
留在这间酒馆内喝了一杯颜色发棕的大麦酒后,戴佛斯告别老友出门离去,然而不过刚刚将酒馆的吵闹抛在身后,他就突然感觉似乎有人看向自己。
转头看去,却并没有发现任何人,不久之前一场小雨将此处逼仄道路浇灌的泥泞不堪,两侧三层高的木质屋舍上那一个个窗户都紧闭着,路边搭建的摊贩棚子下也因为夜晚的缘故而没有丝毫人影,戴着皮革手套的手摸了摸黑色斗篷内挂着的长剑,戴佛斯踏步朝着此处街道外走去。
那投射在他身上的视线没多久似乎就已经消失不见了,但戴佛斯并没有放松警惕,甚至脚步一阵加快。然而就在他即将走出这处狭隘的道路时,一个纤细的身影突然从墙边阴影内跳了出来。
“洋葱骑士?”
戴佛斯闻言脚步一顿,摸着腰部剑柄的手不自觉紧了紧。
“你是谁?”
“一位朋友。”对方如此说,站在清冷街道中背朝月光,披着黑斗篷看不清长相,但声音柔和,明显是个女人。
然而戴佛斯可没有因此放松警惕。
“朋友可不会跟踪我。”
“跟踪?”
女性声音轻笑:“不,我们只是碰巧在这里遇到了你。”
我们?
戴佛斯听到这个词心中一紧,但没等他有什么反应,背后就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要是敌人,你早就被咱们杀死啦,戴佛斯。”
这声音粗糙中带着一丝笑意,却让棕发中年忍不住紧了紧手中剑柄,不过他并未轻举妄动,而是缓缓转头看去。
一个让他有些熟悉的面容因此映入眼中。
“你是……本恩?”他迟疑地问。
“没错,是我,大肚子本恩。”
对方点头,套着粗布衣物的身材肥胖,一张笑呵呵地大圆脸在月光下分外明显:“这外号我其实不大满意,应该叫我强壮的本恩才对。”
“据我所知,你已经——”
“已经死了?不不不,亚瑟戴恩收买了那帮狗杂种,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背叛了我们。”
戴佛斯闻言了然。
眼前这位是一个叫做御林兄弟会的组织中的匪帮成员,当然那是过去式了,当初从风息堡出来时,他曾经与黑发男孩讲过这个,该匪帮盘踞在国王狩猎的御林内,以绑架勒索贵族为生,两年前被疯王派遣军队剿灭。
据说领军的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就是因为买通了御林当中生存着的那些村民后,才能够彻底剿灭这群土匪的。
然而眼下看来,说是彻底也显然不对。眼前这位叫做本恩的,正是御林兄弟会中一位比较出名的匪徒首脑之一,听说已经死了,但此时分明活得好好的。
“那个卖身的小男孩?”戴佛斯开口问。
他与眼前这位认识,主要是当走私犯时有接触过销赃的对方,但两人也就见过一两次,可称不上熟悉。
而眼下来看,他们显然是专门找自己来了。
戴佛斯想不到除了不久之前见过的那位小孩之外,这些人还能有什么理由找上自己。
“他叫托布。”身前那位声音温柔的女人开口道:“他是我儿子。我们很缺钱,那天他听说有贵族车队路过就跑了过去。”
“你是温妲,白鹿温妲?”戴佛斯问。
白鹿温妲也是御林兄弟会中的一个头目,戴佛斯没见过,但能猜得出。
“现在叫珍妮,金发珍妮。”
大肚子说道:“白鹿温妲这个名号可比咱们要响亮多啦,嘿,谁让她是个女人呢,女人天生就是生孩子的命,所有人都这么说。”
他们看起来没什么敌意,然而戴佛斯可不会因此放松警惕,此行他做的事情本就需要隐匿,而今被这两个昔日土匪找上门,他不认为这是什么好事情。
“两位朋友找我有事?”他问。
“当然,当然有事,咱们要不去附近酒馆坐下来谈?”
“请见谅,朋友们,我待会还有工作要去做。”
“别紧张我的朋友,我们只是想请你帮个忙而已,一个小忙。”叫做本恩的大胖子说道:“你看见了,我们虽然已经,额,已经死了,但是其实我们根本就没死,所以嘛,这个人只要没死成,就得有很多需要,比如——”
他看起来有些碎嘴,于是没等说完就被同伴出声打断了:“我们想请你帮忙引荐之前那位鹿家的贵族少爷,没别的,就这么简单。”
“你们想见他做什么?”戴佛斯闻言皱眉。
“做侍从?做私兵?反正就是那么回事,贵族老爷们的侍从咱们见多啦,贵族小孩们的仆从也不少见。”大肚子说道:“那些废物可比不上咱们任何一个。”
“你们的意思是,你们准备投靠一个小男孩?”
尽管知道那位小男孩不简单,但戴佛斯感觉这事听起来怎么这么荒诞。
“你们见过他?没见过总应该听说过,他才五岁大。”
大肚子本恩闻言一愣:“五岁?我们听说是六岁。不过这可不重要,他总会长大的,没错,总会长大。我们也还算年轻,也早就不当土匪了。而现在,只要他随便仍两个金龙过来,像那天一样,我们就可以替他办任何事,没错,任何事,管他岁数多大呢。”
前走私犯闻言恍然,眼前这两人是将蓝礼当肥羊了。
“何不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他试图提醒对方:“你们想见的男孩并没有征召私兵的权利,同时他的钱也都是他家族管家给的,不可能随便拿来花。”
这倒不是挖墙脚,而是真的不可能。
看起来拜拉席恩家族那个小少爷没人管束,但实际上对他身边人的筛选可是严着呢,不论是仆人还是护卫,那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往上三代都要考虑到,哪能随便让人混进去。
而且戴佛斯对他们可没什么信任心,但两人看起来不打算轻易罢休,于是就想着叫他们转移目标,或者说想让他们撞个满头包后放弃这种想法。
然而这话落下后,两人却只是摇头。
“其实我们最开始就是想投靠史坦尼斯的,因为他接纳了你,接纳了一个走私犯,只是……”
改名叫做珍妮的女人目光柔和地看着棕发中年:“你的手指还疼吗?戴佛斯?”
这话让当事人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胸前挂着的小袋子,而同样走到他身前的大肚子本恩则开口道:“我们没法想象为什么你会让他砍手指,也想不出为啥他就非要砍你的手指不可。”
“善行并不能抵消恶行,恶行也不能掩盖善行。我既然干了十多年的走私勾当,就必须要付出代价。”戴佛斯闻言正色道:“史坦尼斯大人对我的惩罚很公正,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比他更公正的人了。”
“听起来还不错,公正总比不把咱们当人看强,但咱们可没有你这样高尚的情操,真叫我砍手指我可不干。”
大肚子本恩嘿道:“况且干咱们这种勾当的,真去投靠,砍的可能就不是手指,而是脑袋了。”
“没脑袋的人还能替领主老爷们办事吗?”女人也跟着轻笑,显然没打算知难而退。
戴佛斯闻言皱眉:“但也不应该是个小男孩,这种想法,你们自己不觉得可笑?”
“这个嘛,当然是有道理的。”
大肚子本恩开口道:“鹿家的劳勃很慷慨,我们见过他。听说他就要当国王了,也许他不会吝啬对待他仅有的两个兄弟,没准过阵子你口中的小男孩就变成了个领主哩,男孩当领主,这种事情很常见,咱们眼光也很少出错。”
“当然,这是场赌博,但就算不这样,我瞧那孩子出手这般……咳咳,总之咱们也不和你撒谎,贵族咱们见多了,像那孩子那样出手阔绰的贵族倒是头一个见,说实话,咱们都被吓到了,别的不说,随便赏几个金龙就够花个好几年了,可比咱们在林子里养猪要赚的多——怎么样,朋友?你现在算是混出名号啦,也照顾照顾咱们这些可怜人?”
你真以为那孩子很好糊弄?随随便便就能忽悠来金币?
戴佛斯闻言暗暗摇头,但其实也能够理解这两人的一些想法。
七国各地找不到主子收养,穷的睡荒郊野外的骑士都一抓一大把,更别说这些前土匪们了,他们既不是骑士,也不是什么干净人,想要找个靠山可不容易,也难为他们能把注意力放在一个小男孩身上。
“我可以把这件事告诉他。”想了想后,他道:“但我不确定他愿不愿要你们,同时我不会替你们隐藏身份。”
两人闻言对视一眼,然后点头。
“当然,如果他介意咱们的身份那就算啦,不过劳烦朋友多替咱们说句好话,咱们已经洗手不干好几年了,早就决定做个正派人。”
大肚子本恩正经地说,见戴佛斯点头,他又开口道:“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咱们应该可以帮的上你的忙,说狮子家的坏话嘛,这个我在行,就当给你的报酬啦。”
这话让戴佛斯一愣,随后警惕开口:“你们都知道?”
“你很小心。”对方闻言嘿嘿一笑。
“但咱们观察你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