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年打转方向盘,把车朝着宋清微报出的酒店地址开去。
至于宁笙,拿着口罩男的手机,开始在网上搜索起兰登这个人来。
就像口罩男说的那样,兰登作为一个还算知名的美塔国企业家,网上随便一翻,就能轻易地找到他的照片,以及他出席各种商业场合的照片。
中间偶尔还会穿插着一些娱乐方面的新闻,
比如他又换了第十三任新女友,并且这个女朋友,还是他儿子的大学同学。
不过这类消息很快就都被宁笙略过了,
她若有所思的目光,停留在了一个跟兰登其实并没有多大关系的广告上——
这是一个网红博主自己整理发出来卖纪念币的广告,
只不过用的图片,是兰登当初接受一档访谈节目时的截图,
截图里,兰登说他本人是非常喜欢收集各种纪念币的,
他身边的朋友们,甚至是公司部分比较亲近的员工们也都知道他的这个喜好,
平时到别的地方去出差或者旅行时,还经常会给他带回或者直接邮寄来一些非常有意思的纪念币。
虽然它们的价格一点也不昂贵,但他却非常喜欢。
“笙笙你喜欢纪念币吗?”
一旁,宋清微并不清楚宁笙心里在想些什么,
她只知道宁笙已经盯着一张纪念币的图片,看了好久。
“笙笙你要是喜欢的话,我那儿正好就有一套,是前两天提前抵达美塔国,和经纪人还有助理一起出去玩儿的时候买的,
听说还是纯手工打磨的,挺好看的,要不我送你吧?”
“……谢谢!”
宁笙就像是被她这么一提醒,忽然想到了什么绝妙的点子般,扭头看向宋清微的时候,唇角的弧度缓缓的就拉开了:
“你介意我把那套纪念币送给兰登吗?”
“啊?”
宋清微表情一呆,明显是没想明白宁笙为什么要给兰登送纪念币。
但她也没多问,只迷茫地点了下头:
“你想送谁都行。”
……
回到宋清微之前居住的酒店时,宋清微的经纪人和助理都在楼下等着。
两个人的眼睛还有些肿,明显是之前哭狠了。
见到宋清微从车上下来,她们第一时间就冲上前来,和宋清微抱成了一团。
倒是站在旁边,看起来像是保镖的白人男子,连眼神都没往那边瞟一下,径直走到了宁笙和路斯年面前:
“路先生,总长阁下让我帮他带个话,
您的要求他都已经做到了,研究所那边您想做什么也只管放手去做,
必要时,就算把整个研究所直接炸了,他也有办法替您扫尾。”
“替我跟总长说声谢谢。”
路斯年点点头,正要抬腿离开,
就听见宁笙忽然笑吟吟地开口了:
“能再麻烦你们帮个小忙吗?”
“当然。”
那人毫不犹豫:
“总长阁下让我们全力配合两位的一切行动及要求。”
“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一种荧光笔,它写出来的东西用肉眼直接看是看不见的,必须要用荧光灯去照才行。”